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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2 08:4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鹰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特此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四川证监局责令整改措施中需要整改的事项 逐一进行了整改,形成的整改报告如实反映了整改的工作内容,整改 措施切实可行,整改效果符合要求。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2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四川证监局 对 ...
新筑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2 08:43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 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2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四川证监局 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 ...
新筑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进展的公告
2023-12-18 08:17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3 年 12 月 18 日,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 2023 年 12 月 15 日,经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 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与四 川省兴欣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钒")共同出资设立四川 发展兴欣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主要从事全 钒液流电池电解液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 6,000 万元,占 60%股权;兴欣钒以货 币出资 4,000 万元,占 40%股权。 以上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1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 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
新筑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5 12:52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1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 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3、审议通 ...
新筑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2023-12-15 12:50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与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融科储能技术发展 有限公司、四川省兴欣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钒")签订 了为期 5 年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88),公司拟通过与国内领先的钒液流电池储能行业头部企业合作, 布局和发展钒电池相关业务。 为落实上述协议的约定和业务合作,公司与兴欣钒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在四川省成都市签署了《合资协议》,双方将共同出资设立四 川发展兴欣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者"合资公司")。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为 10,000 万元,公司以货币出资 6,0 ...
新筑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5 12: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 ...
新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5 12: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 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应当为会 计专业人士,负责主 ...
新筑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5 12: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 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中 ...
新筑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5 12: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利益,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成都市新筑路桥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
新筑股份: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3-12-15 12:50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了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 |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 | | | 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 | |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 | | | 诺的方案; | | | (三)被收购时,公司董事会针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