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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独立董事制度
2023-11-16 10:3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独立董事因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的情形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补足独立董事 人数。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独立董事制度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以岭药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1-16 10:33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5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待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章程》备案。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现有的《公 司章程》予以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 | | 公司住所地会议室。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 | 所地会议室或会议通知中确定的地点。发出股东大 | | 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 | 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 | | 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 | 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 ...
以岭药业:关于通心络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心肌保护研究项目成果正式发布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16 10:31
2023 年 11 月 16 日,"中国通心络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的临床疗效—— CTS-AMI 随机临床研究"项目成果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的"国家重点研发 计划'脉络学说营卫理论指导系统干预心血管事件链研究'成果发布会"上正式发 布。主要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通心络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心肌保护研究"项目 成果正式发布的提示性公告 的常规治疗基础上,所有患者按 1:1 的比例随机分组至通心络组和安慰剂组,进 行为期 12 个月的治疗(负荷剂量 2.08g,维持剂量 1.04g,每天 3 次)。研究的主 要终点是 30 天主要不良心脑血管事件(MACCEs),包括心源性死亡、心肌再梗 死、紧急冠状动脉血运重建和脑卒中。MACCEs 的随访时间是每 3 个月随访 1 次,随访 1 年。 研究结果显示,在 3797 例随机分配的患者中,有 3777 例患者被纳入主要分 析,其中通心络组 1889 例,安慰剂组 1888 例。所有 ...
以岭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16 10:3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其中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1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 ...
以岭药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16 10:3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 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
以岭药业:关于中药创新药藿夏感冒颗粒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获得批准的公告
2023-11-16 10:31
药物名称:藿夏感冒颗粒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药创新药"藿夏感冒颗粒"药物临床试验申请 获得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临床试验申请及批准通知书主要内容 由于药物研发的特殊性,从临床试验的申请到药物成功获批上市,周期长、 环节多,易受到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临床试验的申请与开展、进度以及结 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研发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注册分类:中药创新药 1.1 类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 年 9 月 4 日受理的藿夏感冒颗粒临床试验申请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 品开展用于普通感冒风邪袭表、湿蕴中阻证的临床试验。 二、藿夏感冒颗粒 ...
以岭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6 10:31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 加表决董事 9 人,其中陈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相君主持, 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 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现有的《公 司章程》予以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 ...
以岭药业: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2023-11-16 10:31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7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捐赠情况概述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随着各地陆续入冬,多种呼吸道疾病进入高发季节。为更好的发挥中医药优 势,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公司决 定对外捐赠自产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两年内在全国范围内通过第三方组织(如红十字会、慈善资金组织 等)向基层医疗机构捐赠价值 3 亿元连花呼吸系列药品,用于推进开展"关爱呼 吸健康基层公益行"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 捐赠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本次对外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有利于筑牢基层百姓健康呼吸屏障,提升中医药基层服务能 ...
以岭药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16 10:31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6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一)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4 日 9:15 ...
以岭药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16 10:3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 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