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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智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17 07:3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1360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1360 号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 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 ...
仁智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3-17 07:36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1)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第 4 条第(1)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 本条第(1)、(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 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 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6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1) 因与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 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第 4 条或第 5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2)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 4 条或第 5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第7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及时告知公司。 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并将上述关联人情况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 第8条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 ...
仁智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17 07:3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二四年三月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聘任 第5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任职能力证 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 1 - 第1条 为规范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及《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 秘书对董事会和公司 ...
仁智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17 07:3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及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 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 的职权,推动公司稳健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概况 2023 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收入 20,824.20 万元,同比增长 23.56%; 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20,772.07 万元,同比增长 23.6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3,494.59 万元,同比下降 348.4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5,373.37 万元,同比下降 20.77%。 二、2023 年公司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有董事 ...
仁智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尹玉刚)
2024-03-17 07:3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述职报告(尹玉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 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尹玉刚先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西 南财经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 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 碍本人 ...
仁智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17 07:3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二四年三月 - 1 - 第1条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 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2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3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4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5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1)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规定; (2)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3)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4)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 ...
仁智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17 07:36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温志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 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的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刊登于 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3 年年 ...
仁智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17 07:3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1358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1358 号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智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仁智股份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仁智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 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 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
仁智股份: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3-17 07:36
法定代表人:温志平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黄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伟 | 编制单位: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关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3 年期初 | 2023 年度占用 累计发生金额 | 2023 年度占用 资金的利息(如 | 2023 年度偿还 | 2023 年年度期末占 | 占用形成 | 占用性质 | | | | 系 | 的会计科目 | 占用资金余额 | (不含利息) | 有) | 累计发生金额 | 用资金余额 | 原因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 | | | | | | | | | |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 | | | | | | | 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仁智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17 07:3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吴申军先生、周立雄先生及尹玉刚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董事会就上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吴申军先生、周立雄先生及尹玉刚先生的任职经历、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评估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