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Prince New Materials (00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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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新材:关于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0-26 11:58
特此公告。 关于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2023年6 月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以及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827,136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已于2023年10月 20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307,316,772股减少为301,489,63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07,316,772元减少为 301,489,63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307,316,772 元人民币 ...
王子新材: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3-10-20 08:56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3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5,827,136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307,316,772股的1.9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 301,489,636 股。 2、公司本次回购 147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5,827,136 股,回购金额合计为 30,963,416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金。其中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46 名激励对象(包含 7 名已离职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687,136 股,回购价格为 5.23 元/股,回购金额为 29,770,416 元;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名已离职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0,000 股,回购价格为 8.52 元/ 股,回购金额为 ...
王子新材(002735)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19 16:00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0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 | --- | --- | --- | --- | --- | | | | 期增减 | | 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41,673,959.75 | 8.56% ...
王子新材: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3-10-19 09:56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2 办公电话:0755-81713366 传真号码:0755-81706699 电子邮箱:stock@szwzxc.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 4 号王子工业园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志国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袁志国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一部分:1.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 定。袁志国先生简历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2023 年 10 ...
王子新材: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2023-10-19 09:56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1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2、陈海妹 身份证号码:4602001981********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王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王子科技") 的股东黄生、陈海妹分别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栢 兴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各自持有的海南王子科技 35%、5%的股权分别 以 1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栢兴科技,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上述股权转让 完成后,栢兴科技将持有海南王子科技 100%股权,海南王子科技变为公司二级 全资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股 权转让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转 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
王子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9 09:54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8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3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 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9 时 30 分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 决 7 人,实际参加表决 7 人,分别为王进军、王武军、程刚、刘大成、王竞达、 曹跃云、孙蓟沙,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王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王子科技") 的股东黄生、陈海妹拟分别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栢兴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王子新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9 09:54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13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 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11 时 00 分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 表决 3 人,实际参加表决 3 人,分别为为任兰洞、李智、匡光辉,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 做出了如下决议: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9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有关内容请详见公司指 ...
王子新材: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报更新版)
2023-09-25 10:17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股票代码:002735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下发的《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97 号,以下简称"审 核问询函")的要求,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申 请人"、"公司"或"王子新材")已会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金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发行人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 计师")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分析说明,现回复内容如 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 ...
王子新材: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3-09-25 10:14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的补充,并构成《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非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另有说明,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 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做出的确认、承诺、声明及保留适用于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用词语或简称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 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 ...
王子新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2023年半年报更新版)
2023-09-25 10:1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 函》之回复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90848 号 问题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54,162.72 万元、173,513.57 万元、175,069.05 万元和 35,943.04 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8,672.20 万元、 8,442.98 万元、7,037.44 万元和 105.26 万元,营业收入持续上升,归母净利润持 续下降;发行人军工产品客户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工程研究院存在军品 审价,涉及收入调整;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 56,318.62 万元,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 5,471.13 万元,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占流动 资产比重为 54.93%;商誉账面价值为 19,112.17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 客户与供应商存在重叠情形。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为 1,563.18 万元,包括对深圳市尧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新亿源安全防护科技 有限公司的投资。5月 4日,发行人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