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gdong Wenke Green Technology (00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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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股份: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00:09
Group 1 - The company announced the conversion of its convertible bonds for the first quarter of 2025, detailing the bond issuance and stock changes [1][2][3] - The initial conversion price of the convertible bonds was set at 5.76 CNY per share, which was later adjusted to 4.42 CNY per share as of January 2, 2025 [2][3] - As of March 31, 2025, the remaining number of convertible bonds was 9,491,183, with a total remaining convertible bond amount of 949,118,300 CNY [3] Group 2 - The total number of shares before the conversion was 164,506,000 for restricted shares and 438,849,046 for unrestricted shares, with a total increase of 542 shares after the conversion [4] - The proportion of restricted shares remained unchanged at 27.27%, while the proportion of unrestricted shares also remained at 72.73% after the conversion [4] - The company provided contact information for further inquiries regarding the convertible bonds, including a phone number and fax [5]
文科股份(002775) -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2025-04-01 23:46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 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9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8月2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发行总额95,00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775 股票简称:文科股份 转债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转股价格:4.42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3月1日至2026年8月19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
文科股份(002775) - 关于预计触发文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5-03-27 10:37
转股价格:4.42元/股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文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775 股票简称:文科股份 转债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转股期限:2021年3月1日至2026年8月19日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3月14日起,截至2025年3月27 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预计触发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5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 95,000.00 万元。经深圳 ...
文科股份: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3-26 12:20
文科股份: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 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京天股字(2025)第 085 号 致: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 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社区佛山新城天虹路 46 号 信保广场 1 号楼 29 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 ...
文科股份(002775) -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03-26 11:45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 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 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 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 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 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京天股字(2025)第 085 号 致: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 ...
文科股份(00277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5-03-26 11:45
| 证券代码:002775 | 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2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27 |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 |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3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3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3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社区佛山新城天虹 路 46 号信保广场 1 号楼 29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潘肇英先生 (六) ...
文科股份(002775) - 关于签署重要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25-03-18 11:00
| | |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要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来凤县凤泉水务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近日与来凤县宏晟 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署了《来凤县农业科技创新与集 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 7,370.25 万元。公司已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项目中标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 2025-010)。 二、项目发包人介绍 发包人:来凤县宏晟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机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湖北省来凤县翔凤镇桂花树村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内(自主申报 承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 程施工; ...
文科股份(002775) - 关于不向下修正文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5-03-13 13:32
| 证券代码:002775 | 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2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27 |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 |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文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 2025 年 2 月 21 日至 2025 年 3 月 13 日,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 0%的情形,已触发"文科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 向下修正"文科转债"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 2025 年 3 月 14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文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 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文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召 ...
文科股份(002775)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3-13 13:30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证券代码:002775 | 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21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27 |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 |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 二次会议通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 年 3 月 14 日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文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关于不向下修正文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 ...
文科股份(002775) - 文科股份债权重组房产评资产评估报告
2025-03-10 12:16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进行债权重组涉及的 259 项房地产市场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书 粤深融资评字 正(2025)SZ0第020078号 第一册(共二册) 深圳市融泽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28 日 中国深圳红荔路四川大厦十五层 15/F, SiChuan Bldg, Hongli Road Shenzhen China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债权重组涉及的 259 项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日 胆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 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 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 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