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EM(00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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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音勒芬: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0 11:58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4-002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 608 号公司总部 8 楼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5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 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监 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民强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同意提名史民强、梁传勇为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史民强先生为第 ...
比音勒芬: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1-10 11:58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信息披露 第一条 为促进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 ...
比音勒芬: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0 11:58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者"本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报告, 并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 ...
比音勒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0 11:58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者"本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 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本制度规定的承担信息披露义 务的主体,包括:发行人、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 存托凭证持有人、 ...
比音勒芬: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晓英
2024-01-10 11:58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刘晓英 作为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 ...
比音勒芬: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0 11:58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4-001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 608 号公司总部 8 楼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由董事长谢秉政先生主持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会议董事 7 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谢秉政、申金冬、 唐新乔、陈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谢秉政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 ...
比音勒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0 11:58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 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 ...
比音勒芬: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谢青
2024-01-10 11:58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谢青 作为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 为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 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比音勒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0 11:58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一)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比音勒芬: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晓英
2024-01-10 11:58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刘晓英 为 比音勒芬 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作为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 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