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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6 16:24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3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 2023 年度,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年 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143,048.26 万元,同比增长 3.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11,677.88 万元,同比增长 100.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917.23 万元,同比增长 41.99%。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如下: 二、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 证,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510Z004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三、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3 年 | 2022 年 | 增减变动 | | --- | --- | --- | --- | | 营业总收入 | 143,048.26 | 138,546.31 | 3.2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677.88 | 5,810.70 | ...
朝阳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6 16:24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中国·东莞 二○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总则 | 1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股 份 | 2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 | 第一节 股 东 | 5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0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1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2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0 | | 第一节 董事 | 20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2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7 | | 第七章 监事会 | 29 | | 第一节 监事 | 29 | | 第二节 监事会 | 30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1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1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5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5 ...
朝阳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4-04-26 16:2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 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 ...
朝阳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6 16:24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一名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 ...
朝阳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4-26 16:24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 理及总经理办公会的工作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设置董事会秘书一名,财务总 监一名。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 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
朝阳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16:24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监事做出的忠实义务和 勤勉义务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和监事的职责。 第四条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保障监事会依法独 立行使监督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织机构 第五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 ...
朝阳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6 16:24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 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 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 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 ...
朝阳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16:24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 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文"),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 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 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解释 17 号文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解释 17 号 文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四、监事会意见 ...
朝阳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6:24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所在 2023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容诚所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拥有 30 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容诚所在全国设有 19 家分支机构,总 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 至 901-26。 2.人员信息 容诚所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
朝阳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4-04-23 13:13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宁波鹏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 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29%)的股 东暨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宁波鹏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珠 海健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88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 960,000 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 1,92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在减 持区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