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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2:58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全体成员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会议等会议, 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事项,对公司依法运 作情况、重要决策事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通 过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事项进行认真讨论和 表决,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对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 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规范,各项会议资料保存完整。具体如下: (一)2023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 (1)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直真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4-25 12:5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的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订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 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
直真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2:5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召集、召开并充分行使其职权,促进公司规范 化运作,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为规范股东大会、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关系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 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 ...
直真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乐君波)
2024-04-25 12:5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乐君波)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 要的材料,会上认真阅读和了解各项议案及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并 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进行客观的分析与判断,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和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 利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积 极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
直真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杨文川)
2024-04-25 12:5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杨文川)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 委员会名称 | 召开会议次 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异议事 项具体 情况(如 | | --- | --- | --- | --- | --- | --- | | | | | | | 有) | | 战略委员会 | 1 | 2023 年 04 月 21 日 | (1)《关于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 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 | 无 | | | | | | 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 | | | | | |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薪酬与考核 | 1 | 2023 年 04 月 21 日 | (1)《关于 2023 年度董 |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 | 无 | | 委员会 | | |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 | 1 作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
直真科技: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24-04-25 12:5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上海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出资,占其全部股权的100%。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
直真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2:58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直真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549 号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直真科技)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报告 第 1 页 我们认为,直真科技于 2023 年 ...
直真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5 12:58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 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 ...
直真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银行理财的公告
2024-04-25 12:58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投资概述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银行理财,通过商业银行理财及其他理财工 具(不包括风险投资)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 的保值增值。该3亿元额度由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且任一 1 1、投资种类:公司为控制风险,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 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银行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和银行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
直真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5 12:5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直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 有效实施。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