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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6.62亿元定增计划获深交所受理
证券时报网· 2024-11-17 14:41
11月17日晚间,直真科技(003007)发布公告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 理。 直真科技是一家电信及IT运营管理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于2020年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2021—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34亿元、4.91亿元、4.36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025万元、3853万元、 7786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7亿元,同比下降5.49%;归母净利润为-4071万元。 近日,直真科技在接受投资者调查时表示,公司一方面积极拥抱人工智能时代的应用创新,聚焦主营业 务和核心客户,抓住电信运营商加快建设自智网络、升级OSS系统的机会,深耕既有市场,开发新市场 机会,继续提升产品线端到端经营和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加快战略业务的探索和新市场的开拓, 开拓算网大脑、卫星互联网网络管理、软件定义家庭网关等产品方向的新市场,面向产业链进行布局, 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希望通过再融资实施募投项目进一步促进业务发展。 根据直真科技发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 (含本数),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 ...
直真科技: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11-17 08:26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本保荐机构")接受北京直 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直真科技")的委托, 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本保荐机构指定胡冰洋、范晓玥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 人"、"直真科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胡冰洋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主持或参与健帆生物(300529) 可转债项目、中电兴发(002298)非公开发行项目、京津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收 益权资产证券化项目等。目前未担任其他项目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 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范晓玥女士:保荐代表人,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曾主持或参与猛狮科技 (002684)非公开发 ...
直真科技: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11-17 08:26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证券有限公] SECURITIES CO.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______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 及其保荐代表人胡冰洋、范晓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 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上市保荐书的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所涉简称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3-3-2 上市保荐书 ...
直真科技: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11-17 08:26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证券代码:003007 份有限公司 Beijing ZZNode Dechnologies Co., Ltd. 0026762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 C207)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抗证券有限公司 SECURITIES CO. LTD.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1-1-1 声 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 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 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 ...
直真科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7 08:26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4]029-1号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Merits & Tree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12 层 邮编:100007 12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6 | | ---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12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12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20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0 | | 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 | | 七、发行人上市以来的股本及其演变 21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22 | |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3 | ...
直真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4-11-17 08:26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 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 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293号)。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 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4年11月18日 1 ...
直真科技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4-11-15 13:2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证券有限公] SECURITIES CO.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______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 及其保荐代表人胡冰洋、范晓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 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上市保荐书的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所涉简称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 ...
直真科技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4-11-15 13:2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本保荐机构")接受北京直 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直真科技")的委托, 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 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2 发行保荐书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 ...
直真科技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11-15 13:21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证券代码:003007 份有限公司 Beijing ZZNode Dechnologies Co., Ltd. 0026762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 C207)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抗证券有限公司 SECURITIES CO. LTD.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1-1-1 声 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 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 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 ...
直真科技_法律意见书(申报稿)
2024-11-15 13:21
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植德(证)字[2024]029-1号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Merits & Tree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12 层 邮编:100007 12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6 | | ---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12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12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20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0 | | 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 | | 七、发行人上市以来的股本及其演变 21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22 | |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