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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4-05-09 11:51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 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 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持有的股 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 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 ...
朗源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5-09 11:51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实现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 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 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应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的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 ...
朗源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5-09 11:51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本工 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 ...
朗源股份: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4-05-09 11:51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 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用 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 ...
朗源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5-09 11:51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提名姜丽红女士、王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产生,在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
朗源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戴晨义)
2024-05-09 11:51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戴晨义作为朗 源 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 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杭州东方行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 名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 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
朗源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09 11:51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 负责人。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行为,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朗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六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或监事会 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 事会会议。 第七条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方式通 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可以采取直接送 达、 ...
朗源股份: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4-05-08 09:52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股票涨幅与创业板综合指 数涨幅存在较大偏离,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公司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近期,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股吧等平台讨论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宜。 《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后,公司控股股东为杭州东方行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行知"),实际控制人为赵征,东方行知 的其他出资方仅为投资人;目前,东方行知没有筹划关于本公司的资本运作等 重大事项,且公司与新东方集团不存在股权投资等关系。 3、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 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目前,公司仍致力于深耕农产品加工业务,大力拓展国内 市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006.60万元,同比增加107.12%;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朗源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5-06 09:51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175,证券简称: 朗源股份)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4月29日、2024年4月30日、 2024年5月6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 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30日,公司大股东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疆尚龙")及王贵美女士与杭州东方行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东方行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新疆尚龙、王贵美女士分别 将其持有的公司52,800,000股股份、59,952,960股股份,合计112,752,960股股 份( ...
朗源股份:关于终止出售优世联合资产暨解除资产出售协议的公告
2024-04-30 14:58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出售优世联合资产暨解除资产出售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 日、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出售优世联合资产及与控股股东签署资产出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拟出售控股子公司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世 联合")资产,包括公司持有的优世联合 74.63%的股权(对应 13,390 万元注册 资本)、公司对优世联合享有的借款债权本息以及公司对广东云聚科技投资有限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涛(以下简称"业绩补偿义务人")享有的优世联合业绩 补偿款债权(以下简称"优世联合资产");并与控股股东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尚龙")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广东优世联合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