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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关于2024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4-08-19 10:12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4-07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 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 产减值测试后,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范围和金额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及合理性说明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3.59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72.59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64.92 | | | 合计 | -323. ...
飞力达:关于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4-08-05 10:18
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耿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4-068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耿昊先生自 2024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增持公司股票数量不少于 50 万 股,不高于 100 万股。 2、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 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上述公告对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 况做了说明。 3、公司于近日收到耿昊先生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耿昊先生通过集中竞价 ...
飞力达: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8-01 08:19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4-067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和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 2024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 保,非融资性担保指不直接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经济担保活动,主要包括项目履约 等业务的担保等,主要为关税保付保函、履约保函、投标保函等业务的担保,担 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 7,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
飞力达: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7-30 09:25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4-066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 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5 日和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同芯聚联供 应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同芯")因投资建设"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 件集散中心项目"需要,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 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800万元的项目贷款,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4 年(含4年)。为保障东莞同芯资金需求及业务顺利开展,公司为东莞同芯此次项 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东莞同芯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 ...
飞力达: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7-23 10:39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4-065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 续两个交易日(2024 年 7 月 22 日、2024 年 7 月 23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以上情形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电话、书面询问等 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 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过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 ...
飞力达: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22 10:54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 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4-064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 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 一、股东大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6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昆山经 济技术开发区玫瑰路999号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 ...
飞力达: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7-22 10:54
江苏王建华律师事务所 JiangsuWangjianhuaLawfirm 法律意见书 江苏王建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 律 意 见 书 致: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王建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王建华、季峰峰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 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保证和承诺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 实的原始书面材料、电子邮件。有关副本材料、复 ...
飞力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7-18 09:44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4-063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担保金额: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人民币 100 万元。 (3).担保内容:受益人东莞港百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港百兴") 与东莞飞力达签订了编号为 BX-2023-WH004 的百兴物流中心仓库租赁合同,建行 昆山分行就东莞飞力达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保证责任,在保函 有效期内,建行昆山分行将在收到东莞港百兴提交的保函原件及符合条件的书面 单据后壹拾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索赔金额。 (4).保函期限:2024 年 7 月 1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实际对外非融资性担保余额为 10,170.55 万元, 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 5,305.26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 ...
飞力达: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4-07-05 11:05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4-060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首次授予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力达"或"公司")于2024 年7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董事会通过激励计划草案 2019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审核及公示激励对象名单 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21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对拟授予股票期权的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公司内部人 员 ...
飞力达: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05 11:0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27层 邮编:200041 23-25, 27/F, Garden Square,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1670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飞力达"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已就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有关事宜、 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有关事宜,于2020年11月27日出具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