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F(300258)

Search documents
精锻科技(300258) - 授权管理制度
2025-04-18 15:00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授权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总经 理对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以及各职能部门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其他必要 的授权。 第三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以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接受授权,在行使授权权限时,必 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并在 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第四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使 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五条 根据授权机构或授权人对公司经营管理、授权执行、风险控制等实际情况,可对授权实 行动态调整。 ...
精锻科技(300258) -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2025-04-18 15:00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 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关联方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3.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也不得代理其 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4.本条第一至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 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 ...
精锻科技(30025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18 15:00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和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估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 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且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 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 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 ...
精锻科技(300258) - 资金管理制度
2025-04-18 15:00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现金管理 | 3 | | 第三章 | 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 4 | | 第四章 | 票据、印章的管理 | 5 | | 第五章 | 资金预算管理 | 6 | | 第六章 | 投资资金管理 | 7 | | 第七章 | 融资资金管理 | 7 | | 第八章 | 运营资金管理 | 8 | | 第九章 | 内部监督与检查 | 10 | | 第十章 | 附 则 | 10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控制与管理,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资金收支的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四条 海外子公司应根据 ...
精锻科技(30025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4-18 15:00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江苏太平洋精 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 实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 来自经营管理层的董事应不多于全体董事的 1/2。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不得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不得在 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 第五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 ...
精锻科技(300258)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8 15:00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人, 分别为张金、汤文成、秦霞。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 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独立性要 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金、汤文成、秦霞三人在各方面均独立 于上市公司,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满足相 关法律法规、证监会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对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精锻科技(30025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18 15:00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一般应以公司信用作保证。重合同,讲信 用,维护公司形象。需他人提供担保的,应慎重选择担保人,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时先由公司相关部门对被担保对象进行资信审查,对资信状况良好的 才可以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 下列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 对外担保管理制 ...
精锻科技(300258)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谈】
2025-04-18 15:00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4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 权益,推动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发展。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参加,没有缺 席和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各议 1 案发表意见 ...
精锻科技(30025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18 15:00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 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 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第七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独立董事 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第 1 页 共 7 页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 法行使职权 ...
精锻科技(300258) - 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2025-04-18 15:00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战略规划管理的系统化,实现公司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战略规划是指公司根据产业政策,在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外部环境、内部条 件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上,为企业长期生存与发展所做出的未来一定时期内方向性、整体性、 全局性的定位、发展目标及相应的实施与保障方案,是对公司的愿景、使命、价值观、战略定位、中 长期发展目标、发展思路等进行的总体谋划,以及为实现公司战略规划目标,对未来中长期公司业 务组合策略、竞争策略、运营策略、企业发展路径、阶段性目标等进行的选择与设计,涉及目标、策 略、行动计划等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实行统一协调,分层管理。 第五条 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对公司战略规划进行前置研究。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为战略规划管理决策机构,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主要 职责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