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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盟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8 10:38
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8 日 1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 月 8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
绿盟科技: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2023-12-28 10:38
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 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原 计划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即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550,936 股,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股份回购情况 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 回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8 亿元, ...
绿盟科技: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0:38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绿 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 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 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二章 财务资助的审批 第三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报经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资 金等财务资助。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 ...
绿盟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0:38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 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
绿盟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0:38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在 公司对外担保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适用本制度规定。公 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视同本公司提 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风 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 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
绿盟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0:38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召集人和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 ...
绿盟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0:38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负责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 第五条 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
绿盟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0:38
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于2023年12月18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上午 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 其中董事李彦恺、熊程程、叶晓虎、李春红、李华、刘辉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忠华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 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
绿盟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0:38
第一条 为加强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 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 ...
绿盟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0:38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大 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 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