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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0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
弘信电子(30065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其中,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一名。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 2 第一条 为适应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 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 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 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 ...
弘信电子(30065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 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 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中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年报信息披露存 在其他重大错误等情况,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具 体包括: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存在 ...
弘信电子(3006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2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的有关工作人员、 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股东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 ...
弘信电子(30065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三人以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 规定的职权。 第十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 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由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董事范围为选举产生, 其中,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占多数。 2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 弘 ...
弘信电子(30065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1 新的委员。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 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三人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 2 第一条 为完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 员结构,公司特决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议事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由公司 ...
弘信电子(30065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年11月) 第三章 董事候选人的投票 第十一条 采用累积投票制时,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股东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 3 第六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拟选任的人 数,根据符合提名条件的股东、董事会的初步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出董 事候选人的建议名单,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董事候选人 并提交股东会选举。 第七条 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 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 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当就其本 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声明。 第八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 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 董事的情形等。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说明自己是否具有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 立 ...
弘信电子(30065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 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 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 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 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 ...
弘信电子(30065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 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厦门 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
弘信电子(30065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活动的管理, 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系指: (一)收购、出售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 (二)购买其他企业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三)以联营或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向其他企业投资; (四)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五)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三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 批手续。 第四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将按不同的标准,由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进行决策。 第二章 审批权限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