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NGZHOU JIEAN HI-TECH CO.(30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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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安高科: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2-13 12:17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总则 | | 3 |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4 | | 第三章 股 | 份 |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4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5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6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7 | | 第一节 股东 | | 7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9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12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4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16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19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22 | | 第一节 董事 | | 22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25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31 | | 第七章 监事会 | 33 | | --- | --- | | 第一节 监事 | 33 | | 第二节 监事会 | 34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5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捷安高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12:17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担任执行职务并领取薪酬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超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捷安高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13 12:13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管 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所"或"深交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公司披露的信息同时还应置备于公司办公地,供社会公众查阅。 公司还可采取其他的方式披露信息以保证使用者能经济、便捷地获得公司 信息。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捷安高科: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3-12-13 12:13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 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使监督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 ...
捷安高科: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12:13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组 织及其参会者的行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 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代表全体股东的利 益。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
捷安高科: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3-12-08 12:11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3-079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 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 年 12 月 12 日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41,681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968%,其中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 归属 216,000 股,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61,200 股,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164,481 股 ● 本次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69 人,分别为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人员1人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 2 人、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
捷安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更正公告
2023-11-21 08:54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3-078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更正公告 更正后: 独立董事:秦超贤、赵健梅、姚加林 除上述更正外,原披露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 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披 露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经事后核查, 因工作疏忽,已披露的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人员名单有误,现就有关内容更正 如下: 更正前: 独立董事:秦超贤、赵健梅、郑乐观 2023 年 11 月 21 日 ...
捷安高科: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更正后)
2023-11-21 08:54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作废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作废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关于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郑州捷安高科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作为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 ...
捷安高科: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11-20 12:26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3-077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6 人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64,481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478% ●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 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 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第二期激励 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66 名激励 对象办理 164,481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捷安高科: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0 12:26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君致法字 2023500 号 中国·北京·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B 座 11 层 100013 Add:11 F, Block B, Global Trade Center,No.36 North Third Ring East Road, Beijing,100013 1 | | | | 一、2022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 | | --- | --- | | 二、2022 |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3 | | 三、结论意见 22 | |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君致法字 2023500 号 致: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捷安高科"、"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本次实施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