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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化学: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2)
2024-11-05 12:2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天化学"、"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向 SDP Global Co.,Ltd.购买其持有的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 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 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 (2023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披露提示性 公告的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 2023 年 9 月 22 日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 ...
江天化学: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4-11-05 12:24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观意字(2024)第 007909 号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Guantao Law Firm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9 层 邮编:100033 电话:861066578066 传真:861066578016 E-mail: guantao@guantao.com 鉴于深交所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出具《关于对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并购重组问询函〔2024〕第 7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本所就《问询函》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并发表 补充法律意见,出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系对《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的补充和修 改,并构成《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所在 《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假设和声明同 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补充 ...
江天化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2024-11-05 12:2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XYZH/2024SUAA2F0023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江天化学") 于近日收到贵部《关于对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并 购重组问询函〔2024〕第 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江天 化学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 核查和落实,并就问询函进行逐项回复,具体如下: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称释义具有与《南通江天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中相同的含 义。 二、本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三、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 | 问询问题清单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 | 对问询问题清单所列问题的回复 | 1 | 问题 | 4 | 3 | | --- | --- | --- ...
江天化学: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2024-11-05 12:2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称释义具有与《南通江天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中相同的含 义。 二、本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三、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 | 问询问题清单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 | 对问询问题清单所列问题的回复 |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重 组问询函》的回复 1 | 问题 | 1 | 3 | | --- | --- | --- | | 问题 | 2 | 13 | | 问题 | 3 | 18 | | 问题 | 4 | 22 | | 问题 | 5 | 26 | | 问题 | 6 | 38 | | 问题 | 7 | 41 | | 问题 | 8 | 45 | | 问题 | 9 | 49 | | 问题 | 10 | 55 | | 问题 | 11 | 56 | | 问题 | 12 | 57 | | 问题 | 13 | 62 | | 问题 | 14 | 63 | | 问题 | 15 | 65 | | 问题 ...
江天化学: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2024-11-05 12:24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天化学""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向 SDP Global Co.,Ltd.购买其持有的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 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 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 (2023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披露提示性 公告的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 2023 年 9 月 22 日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 ...
江天化学: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4-11-05 12:24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Guantao Law Firm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9 层 邮编:100033 电话:861066578066 传真:861066578016 之 专项核查意见 E-mail: guantao@guantao.com http://www.guantao.com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之 专项核查意见 致: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江天化学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所已就本次交易出具 了观意字(2024)第 007154 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和观意字(2024) 第 007371 号《北京观韬律师事 ...
江天化学: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资产评估相关问题之核查意见
2024-11-05 12:24
询函〔2024〕第 7 号)中资产评估相关问题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并购重组问 之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单位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对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 重组问询函》(创业板并购重组问询函〔2024〕第 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中 的要求,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评估")对《问询函》中涉及 资产评估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14 报告书显示,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估值。《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2023 年修订)》第二十条的规定,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资产以资产评估结果 作为定价依据的,评估机构、估值机构原则上应当采取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评估或 者估值。请你公司说明本次交易仅采用资产基础法一种方法进行评估的原因,是否 符合前述规定。 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本次交易仅采用资产基础法一种方法进行评估的原因,是否符合前述 规定 1、本次评估仅选择资产基础法的原因 本次标的公司评估不适用市 ...
江天化学: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之核查意见
2024-11-05 12:2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的重组问询函》 的回复之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亚安证券 PING AN SECURITIES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江天化学") 于近日收到贵所出具的《关于对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 业板并购重组问询函〔2024〕第 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平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会同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就核查情况回复如 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称释义具有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中相同的含义。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如无特殊说明均系四舍 五入所致。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 | $%$&'()*$&# | | --- | --- | | 宋体 | 对问询问题清单所列问题 ...
江天化学: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4-10-25 09:46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4-05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 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 ...
江天化学: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4-10-21 10:21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4-05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东明先生的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黄亮先生 的辞职报告。黄亮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战 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2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辞职 之后黄亮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黄亮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黄亮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 至本公告日,黄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其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 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