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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菱环境: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07:58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通过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人数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崔颖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长崔颖琦先生代表全体董事,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进 行了总结。《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度报告》"第三 ...
申菱环境:关于部分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03-25 10:34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注销子公司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历 下)登字〔2024〕第 008308 号),以及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出具 的《登记通知书》((西市监高新)登字〔2024〕第 015330 号),济南子公司 及西安子公司已按照相关程序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本次注销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济南子公司及西安子 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注销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 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目前,其他经审议拟注销的境内全资子公司的注销事宜正在推进中,公司将 持续关注注销事宜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1、《登记通知书》((历下)登字〔2024〕第 008308 号); 2、《登记通知书》((西市监 ...
申菱环境: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3-19 12:11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在认真审阅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的基础之上,经充分、全面的讨论与 分析,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 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 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三、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崔颖琦先生之女崔梓华 女士、崔颖琦先生之子崔玮贤先生。崔梓华女士任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对公 司的经营管理、发展战略具有 ...
申菱环境: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3-19 12: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通过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人数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欧兆铭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3 月 19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1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3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65 元/股。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
申菱环境: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3-19 12:07
(一)首次授予日:2024 年 3 月 19 日;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 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分别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3 月 19 日作为本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1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310.00 万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65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得必要程序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2 (一)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申菱环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19 12:07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015-2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015-2 号 致: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中 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
申菱环境: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3-19 12:07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4 年 3 月 19 日作为 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9.65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 ...
申菱环境: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03-19 12:07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数量 | 占授予总量 | 占股本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万股) | 的比例 | 的比例 | | 1 | 潘展华 | 董事、总经理 | 15 | 4.29% | 0.06% | | 2 | 陈碧华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2 | 3.43% | 0.05% | | 3 | 顾剑彬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2 | 3.43% | 0.05% | | 4 | 崔梓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10 | 2.86% | 0.04% | | 5 | 罗丁玲 | 副总经理 | 7 | 2.00% | 0.03% | | 6 | 欧阳惕 | 副总经理 | 7 | 2.00% | 0.03% | | 7 | 崔玮贤 | 管理与行政骨干 | 7 | 2.00% | 0.03% | | 8 | |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共计64人) | 240 | 68.57% | 0.90% | | | | 预留 | 40 | 11.43% | 0.15 ...
申菱环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11 10:17
致: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A0081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 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
申菱环境: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4-03-11 10:17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4-009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3月11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机械装备园兴隆十路8号公司会 议室。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 175,252,300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