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HONG DE(301163)
icon
Search documents
宏德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路新)
2024-04-23 08:51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路新,197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研究员。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北京科技大学新材料技术研究院讲师; 2012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北京科技大学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副研究员;2017 年 7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北京科技大学新材料技术研究院研究员;2021 年 2 月 至今,任北京科技大学工程技术研究院研究员;2017 年 6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 宏德股份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
宏德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3 08:51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悦、路新、张耕 田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剑民、李泽广、吴国庆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王悦、路新、张耕田、刘剑民、李泽广、吴国庆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
宏德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23 08:5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宏德股份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彬 | 联系电话:021-8050886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黎明 | 联系电话:021-805088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 | | 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 | |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 是 | |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 | |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 是 | | 露 ...
宏德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3 08:51
人民币 523,343.97 元,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收益人民币 687,748.76 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 2,602,203.29 元,其他(汇款错 误)退回人民币 523,343.97 元,实际结余人民币 179,517,244.22 元。 3、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 订)等有关规定,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发行和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 ...
宏德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08:5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宏德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 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出具的《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宏德股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南通宏安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控制环境 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管理层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及其重要性的态度、认识和行动。 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公司其它控制能否有效实施。公司一贯本着稳健、守法、合规 经 ...
宏德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3 08:51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
宏德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泽广)
2024-04-23 08:51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自本人任职之日起,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 席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 年度,自本人任职之日起,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会 议 0 次,缺席 1 次,没有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 ...
宏德股份(301163)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3 08:51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4-008 2024 年 4 月 24 日 1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金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徐坚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 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81600000 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2 | 第二节 |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 | | --- | --- | --- | | 第三节 | 管理 ...
宏德股份(301163)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3 08:51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130,906,696.00 | 200,457,341.15 | -34.7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 10,600,895.51 | 16,749,069.79 | -36.71% | | 润(元)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
宏德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剑民)
2024-04-23 08:48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剑民) 本人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剑民,1971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1992 年 10 月至 2001 年 9 月,就职于洛阳二轻工业供销公司;2004 年 9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宁波大学商学院审计研究中心副主任;2008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 月, 就职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14 年 2 月至 2015 年 2 月,就职于浙江工业大 学经贸学院;2015 年 3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财务系系主任、 MPACC 中心主任;2021 年 5 月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