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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自(600268) - 国电南自: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04-24 13:06
目 录 审计报告 -- -1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 -9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21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天 职业字[2025]19173 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定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e.mof.gov.cn) 报告编码:直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5]19173 号 国电商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或"国电南自")财 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贵公司 2024年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 ...
国电南自(600268) - 国电南自: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5-04-24 13:06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 金 融 业 务 的 专 项 说 明 天职业字[2025]21155 号 目 录 专项说明 -- -1 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 -3 关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天职业字[2025]21155 号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下简称"贵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 "财务报表"),并于 2025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5]19173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 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 修订)》(上证发[2022]6 号)的要求,贵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国电南京自动 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涉及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 ...
国电南自(600268) - 国电南自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2:58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已经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 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 书的作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 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法务部作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 作部门。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 — 1 — 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下列条件: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 (三 ...
国电南自(600268) - 国电南自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骆小春)
2025-04-24 12:58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的规定和要求,独立性得到了有力的保证。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 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2024 年,我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认真负责地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和运作情况,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有效核查,对议案、报告认真审议,对事 关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以科学严谨的态度提出有建设性和前瞻性的意见,对经 营中遇到的困难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积极推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2024 年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骆小春) 本人作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担 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 ...
国电南自(600268) - 国电南自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2:58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强公司 风险控制能力,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已经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落实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 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高经营效益和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 执行;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有关原则: — 1 — (一)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流程,渗 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符合法 ...
国电南自(600268) - 国电南自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2:58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已经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 保证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是否存在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上海证券 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 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 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 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 ...
国电南自(600268) - 国电南自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2025-04-24 12:58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 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 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金融业务风险预防及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关联资金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 总经理任组长,公司财务总监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财务资产部、证券法务 部、审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 第三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实施日常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由 财务资产部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财务资产部、证券法务部、审计部等 相关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华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 行监控和评估,并视出现的风险状况,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第四条 公司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华电财务 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五条 对存款风险的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办 ...
国电南自(600268) - 国电南自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2:58
— 1 — 露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 程。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已经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 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国电南京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或其 它特殊原因,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 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 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 或者 ...
国电南自(600268) - 国电南自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2:58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已经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 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负责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有关法 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 ...
国电南自(600268) - 国电南自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同春)
2025-04-24 12:58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李同春)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的规定和要求,独立性得到了有力的保证。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 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2024 年,我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认真负责地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积极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有效核查,对议案、报告认真审议, 对事关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以科学严谨的态度提出有建设性和前瞻性的意见, 本人作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担 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 履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本着对全 体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