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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剑智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2 08:09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 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 ...
越剑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2 08:09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 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晓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 ...
越剑智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2 08:09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 产品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及授权 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自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越 剑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 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 ...
越剑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2 08: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执行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时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 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
越剑智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12 08:09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9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 中短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开立信用证和保函等以满足公司 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 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 体金额以公司运营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相关授权及期限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 金额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 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1 月内有效。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
越剑智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12 08:0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剑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越 剑智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 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0万股,发行价格为26.16元/股。公司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86,328.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221.11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2020年4月9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出具了天健验[2020]6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 ...
越剑智能: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2 08:09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越剑智能")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措施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 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等情况,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 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 ...
越剑智能: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12 08:09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 ...
越剑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旺荣离任)
2024-04-12 08:09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独立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 勤勉尽责的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旺荣,196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律师,历任绍兴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绍兴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 龙山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本人自 2017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1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离任),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确认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
越剑智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2 08:09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 范运作》《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