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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泉物联: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10:14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所在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的履 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其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能 够确保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业务报告, 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质量管理水平 一、资质条件 (一)机构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 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人 |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
鸿泉物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0:14
一、2023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238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 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 2,272人 |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 836人 | | 2023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 2023年上市公司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 | | (含A、B股)审 计情况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 | | | | | 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
鸿泉物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诺)
2024-04-26 10:14
2013年 4月至2016年7月,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2016年9月至 2020年6月,就读于中央财经大学并获得博士学位;2020年8月至今任浙江财 经大学教师;2023年12月至今,任鸿泉物联独立董事。 (二) 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 委员。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许诺,作为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限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 2022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参与公司各项重大经营决策,发挥专业优势和 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并有效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
鸿泉物联: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0:14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要求,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冯远静先生、王敬东先生、许诺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冯远静先生、王敬东先生、许诺先生的任职、兼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报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鸿泉物联: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6 10:14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4-017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于2024年4 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于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杭州鸿泉物联 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0 ...
鸿泉物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26 10:14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4-022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 ...
鸿泉物联: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6 10:14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科创板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 -- 持续督导》《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东方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鸿泉 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保荐机构,对鸿泉物联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 项 目 | 金额(万元) | | --- | --- | |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 | 57.525.00 | | 减:支付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税费 | 2, 470. 20 | | 减:购买结构性存款 | 7. 700. 00 | | 减: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 49.729.04 | | 其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 441. 46 ...
鸿泉物联: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26 10:14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第 3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4225 号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 联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 们审计了后附的鸿泉物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鸿泉物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鸿泉物联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鸿泉物联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
鸿泉物联: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0:14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A 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手续,本次应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30.00 万股。 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监事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A 类激励对象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监事会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A 类激励对象的业绩考核完成情 况及 2 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 A 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本次拟归属股份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 ...
鸿泉物联: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0:14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4222 号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鸿泉 物联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第 1 页 共 2 页 我们认为,鸿泉物联公司于 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