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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11:48
目 录 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第 1—2 页 二、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3—5 页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4〕2328 号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公 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 查了后附的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 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五、专项核查意见 本报告仅供南亚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南亚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南亚新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 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11:4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公司对天健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6 11:48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5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他方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3 年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 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 比例计算。"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 29,996,010.14 元(不含交易费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490,006.3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2,786,885.99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313,257,980.19 元,合并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 523,073,895.89 元。故经公司 ...
南亚新材: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26 11:48
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 目 录 | 1、 | 专项审计报告……………………………………………………………………2 | | --- | --- | | 2、 | 附表………………………………………………………………………………4 | 委托单位: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71-89722900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22)26号)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 -- 年度报告相 关事项》(上证函〔2023〕3872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2326号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公 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6 11:48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13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327 号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南亚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南亚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13 页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1:48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5,86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2.6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91,036.00 万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唐艳玲)
2024-04-26 11:4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关注 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宗旨,2023 年度履职期间内,我勤勉、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 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 司稳健、规范、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报告期间内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同意选举唐艳玲、吴芃、王旭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4-15 10:28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9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866,4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25.00 元/股,最低价 15.9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49,987,436.4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9,由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包秀银 提议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个月 3 | | 预计回购金额 | 75,000,000 元~150,000,000 元 | | 回购价格上限 | 27.50 元/股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 |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 ...
南亚新材: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5 10:2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4:00 在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 158 号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和《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是 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 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或互联 网投票平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4-15 10:28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0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 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