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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南亚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9 08:07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5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金建 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或规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7-19 08:07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资金可以滚动投 资,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相关风险提示:尽管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也将根据经济形 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024年7月19日,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等目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50,000万元进行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4-07-17 08:0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到期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3-046)。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1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 1 / 1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不超过45,00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实施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7-16 10:32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0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实施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暨落实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议实施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情况 1 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提议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现金 分红的函》。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 2 2024 年 4 月 27 日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披露了《2024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承诺"2024 年度,公司在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将依法依规实 施利润分配"。近日,公司收到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亚新材(688519)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10 10:01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9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3)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800 万元到 4,2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9,101.80 万元到 9,501.80 万元。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营业收入:147,361.72 万元; (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61.58 万元; (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01.80 万 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1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1)2024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5,000 万元到 165,000 万元,与上年同 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7,638. ...
关于对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郑晓远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4-06-13 09:21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6 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 又将其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时任董事郑晓远之直系亲属郑某荣在 6 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其所 持股份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科创公监函〔2024〕0020 号 关于对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任董事郑晓远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郑晓远,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2024 年 4 月 27 日,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披露《关于董事近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时任董事郑 晓远之直系亲属郑某荣于 2023 年 7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合 计卖出公司股票 200,052 股,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合计卖出公司股 票 6,000 股;于 ...
南亚新材20240604
2024-06-05 04:07
那么我们今天也非常有幸邀请到了南亚新才的张总跟我们做一个最新的在线的一个交流南亚其实我们是我们团队一直重点推荐的一个公司因为今年以来随着整个富特曼行业逐渐的回南包括我们也看到整个单价也在往上走然后公司也在一些高端的产品上面有比较大的一个突破所以我们也是非常看好公司的一个成长性 张总我首先想邀请您就是跟我们解答一下就是目前看公司一季度以来一些产品的包括各个价格包括公司加动力方面这块您能做一个简单的一个介绍吗张总好的可以的那我让您刚才几个问题我简单的做一下那个回复就是首先看一下我们那个产品的一个加动力的一个情况 那么去年三季度末之后,公司其实在销售策略这一块做了相应的调整,因为大家也可以看到我们去年三季度应该是经济的一点。 那么当时呢是在的扩量还是在那个保保利润这一块是做出了相应的选择那当时考虑到一家民营企业你还是盈利还是你最最重要的一个目标所以那时候呢我们对一些低毛利的产品做了相应的一些呃缩减那么业绩呢在四季度就取得了比较不错的一个回转啊 那么今年一季度呢延续了去年四季度以来的这样的一个销售策略政策那么一季度呢在那个去年四季度的基础上就是体现了更好的一个业绩业绩数据那么今年那个 就去年四季度的时候我们改变了这样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1:12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9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9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52,854,126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52,854,12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68.4494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8.449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包秀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一) ...
南亚新材: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1:1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 2024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00 在上海市嘉 定区南翔镇昌翔路 158 号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是 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 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 ...
南亚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5-15 10:4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 或"保荐人")作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公司"或 "发行人")持续督导的保荐人,负责南亚新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3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的情况 | 序号 | 项目 |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 | | | 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 | | | | 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 保荐人已与 公司签署了保 荐协 | | |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 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 | |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 间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