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YA NEW MATERIAL(68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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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南亚新材自愿披露关于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公告
2024-02-05 08:22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关于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合格 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评定,获得其授予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和认 可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证书内容: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符合 ISO/IEC 17025: 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 力认可准则》)的要求,具备承担获认可范围内的检测服务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是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 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太平洋认可合 作组织(PAC)的正式成员。本次公司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 认可证书,代表着公司测试中心的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获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关于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02-02 08:34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9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7 月 5 日,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6,190,000 股股票,发行价 格为 16.1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92,3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不含税)人民币 3,009,435.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082,864.15 元。2024 年 1 月 29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9 号),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专户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4-02-01 08:22
股票简称:南亚新材 股票代码:688519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NANYA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 158 号)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一月 |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 | | --- | --- | | 释义 | 9 | | 第一节 |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9 | | |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0 | | | 二、本次发行概要 12 | | | 三、本次发行对象情况 13 | | |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15 | | 第二节 |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17 | | |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17 | | |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8 | | 第三节 |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 | 性的结论意见 | 20 | | 第四节 |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 | 见 | 21 | | 第五节 |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南亚新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验资报告
2024-02-01 08:22
目 录 | | | | 二、附件 | …………………………………………………………… | 第 | 3—14 | 页 | | --- | --- | --- | --- | --- | | (一)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 ………………………………第 | | 3 | 页 | | (二)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 ………………………第 | | 4 | 页 | | (三)验资事项说明 | …………………………………………… | | 第 5—6 | 页 | | (四)银行询证函和进账单复印件 ……………………………第 | | | 7—9 | 页 | | (五)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第 | | 10 | 页 | | (六)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 | | 11 | 页 | | (七)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 ………………第 | | 12 | 页 | | (八)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 | 第 | 13—14 | 页 | 验 资 报 告 天健验〔2024〕39 号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 ...
南亚新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
2024-02-01 08:22
目 录 | | | | 二、附件 | …………………………………………………………… 第 | 3—11 | 页 | | --- | --- | --- | --- | |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明细表 | ……………第 | 3 | 页 | | (二)银行询证函和进账单复印件………………………………第 | | 4—6 | 页 | | (三)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第 | 7 | 页 | | (四)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 | 8 | 页 | | (五)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 …………………第 | 9 | 页 | | (六)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 | 10—11 | 页 | 验 证 报 告 天健验〔2024〕38 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截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 12 时止参与申购由贵公司主承销 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证。按照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
南亚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4-02-01 08: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一月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 大证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 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2023 年 5 月 16 日,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1 号),同意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2024-02-01 08:22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承销总结相关文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 过,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 日 1 ...
南亚新材: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01 08:2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天津 昆明 广州 成都 宁波 福州 西安 南京 南宁 香港 巴黎 马德里 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62676960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1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其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现就发行人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等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 ...
南亚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1-31 09:0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 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亚新 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南亚新材首 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亚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5 号),南亚新材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60.00 万股, 并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 13 名股东, 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42,841,895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60.85%, 上述股份原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2021 年 2 月,因触发延长 锁定期承诺,上述股份锁定期延长至 2024 年 2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4-01-31 09:06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42,841,895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42,841,895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因 2024 年 2 月 18 日为非 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亚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5 号), 南亚新材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60.00 万股,并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2、南亚新材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