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ovo(68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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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诺和(688621)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5-09-25 14:1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综上,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 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 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5 日 1 鉴于本次交易事项可能引起公司的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为避免因参与人员过 多,透露、泄露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 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 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 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编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制作交易进 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3、公司多次告知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 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 人买卖公司股票 ...
阳光诺和(688621)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2025-09-25 14:1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 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朗研生命")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 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防范和填补 措施以及相关承诺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两部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的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 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以及政旦志 ...
阳光诺和(688621)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5-09-25 14:1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 | 项目 | 交易对方 | | --- | --- | | | 利虔、赣州朗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刘宇晶、赣州国智股权投资合伙 | | | 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 | | | 方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凯泰民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合伙)、丽水同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广发信德一期健 | | | 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伙)、宁波海达睿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春能、广州易简 | | | 鼎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海涛、苏州中誉赢嘉健康投资合 | | 发行股份 | 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康彦 | | 及可转换 | 龙、冯海霞、武汉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珠海 | | 公司债券 | | | 购买资产 | 横琴中润康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迦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 | (有限合伙)、广发乾和 ...
阳光诺和(688621)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2025-09-25 14:1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第二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朗研生命"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标的资产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板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 上下游,且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整合升级和 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一、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与上市公司处于上下游,符合科创板定位 1 较为成熟的医药生产体系。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取得完整的医药生产能力, 上 ...
阳光诺和(688621)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9-25 14:15
一、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 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经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具体 如下: (三)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 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的除外; (三) ...
阳光诺和(688621) - 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说明
2025-09-25 14:1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说明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朗研生命")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如下事项作出说明: 一、本次重组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 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 转型升级的产业"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高端化学药品制剂及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售,并对外 提供药品生产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朗研生 命所处行业为"C27 医药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分类(2018)》,标 ...
阳光诺和(688621)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2025-09-25 14:15
经董事会审慎核查,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作出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二十八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 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 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 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 ...
阳光诺和(688621)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25-09-25 14:15
(草案)(摘要) | 项目 | 交易对方 | | --- | --- | | | 利虔、赣州朗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刘宇晶、赣州国智股权投资合伙 | | | 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 | | | 方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凯泰民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合伙)、丽水同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广发信德一期健 | | | 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伙)、宁波海达睿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春能、广州易简 | | | 鼎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海涛、苏州中誉赢嘉健康投资合 | | 发行股份 | 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康彦 | | 及可转换 | | | 公司债券 | 龙、冯海霞、武汉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珠海 | | | 横琴中润康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迦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 购买资产 | (有限合伙)、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凯泰睿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有限合伙)、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 ...
阳光诺和(688621)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9-25 14:1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朗研生命"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除武汉开投尚需办理完毕所持有的朗研生命股权的国有产权登记备案手 续外,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 项至第三项的规定,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的情形; 3、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 则》第四条 ...
阳光诺和(688621)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9-25 14:1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朗研生命"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 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 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朗研生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根据《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GB/T 4754—2017),朗研生命所处行业为"C27 医药制造业"。根据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朗研生命化学药品制剂、 原料药生产及 CMO 服务属于"4 生物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