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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2024-08-26 03:5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所属各级子公司 (以下简称"所属企业")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 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以及《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广东广弘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为获取收益而将货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 产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包括公司 所属企业以提产增效为目的,开展的产能新建、扩建类活动。本制度规范的投资行为不 包括股权投资基金。 第三条 本制度规范的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或所属企业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项目; 2、公司或所属企业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共同开 发项目 ...
广弘控股: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2024-08-26 03:56
因已到退休年龄,曾锦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 职后将不再在公司工作和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曾锦炎先生未 持有公司股份。 由于曾锦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 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监 事会时生效。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4-3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8月23日 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曾锦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公司及监事会对曾锦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特此公告。 ...
广弘控股: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6 03:56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4-3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出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参与表决 7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 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4-08-26 03:56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的是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 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 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有可能接触信息的相关人员,以及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一)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 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经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审查,报董事长或总经 理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在对外报送信息的同时,应将报送材料同时报送董事会秘书, 登记备查。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对公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4-08-26 03:5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保障企业财务管理、 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管理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法律法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企业完善治理、实现 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的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的执行机构。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根据资产规 模、业务规模、风险程度、管理幅度等实际情况设置内审部门或明确指定履行内审的机 构,配备内审人员开展工作。 第九条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
2024-08-26 03:5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买卖公司股票的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26 03:5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 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 1 -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8-26 03:56
广东广弘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运作,加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门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各部门 及下属各子公司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于发生当日或次日将相关信息向公 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门进行报告;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 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 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 1 - 大信息内部报告书上签字后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时常敦促公司各部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8-26 03:5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 格条件; (二)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 制度;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五条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的提案: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与公司年度审计相关的审计行为,包括对公司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年度内部控制报告以及各类专项说明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8-26 03:5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一部分:1.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 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