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DCM(00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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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股份(00056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 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 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参股公司涉及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暂缓、豁免事项,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 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 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3 海南海德资本 ...
海德股份(00056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管理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 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 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 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1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投资者与公司 之间的良性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 价值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 ...
海德股份(00056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第一条 为加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法律、法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 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送达深 交所登记,并在公司选定的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媒体")上以规定方式公布。 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 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 ...
海德股份(000567) -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12-03 12:3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委员 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 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四条 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 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 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五条 委员会应在会计师事务所派出的向公司提供年 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 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委员会应加强与年 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并应当在 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委员会应当履行全面监督职责。 第七条 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完成后,委员会应 对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应当向 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 ...
海德股份(000567) - 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5-12-03 12:3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稿)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需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公司经海南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琼股办[1992]第 37 号 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 公司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46000020128947X0。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 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三条 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八月二十三日经海南省证券委员会 琼证〔1993〕56 号文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 审字〔1993〕116 号文复审通过,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1500 万元,并于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INANHAIDECAPITALMANAGEMENTCO.,LTD.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54,592,155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
海德股份(00056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3 12:3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
海德股份(000567)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海南海德 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 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 市值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以公司以提高自身质 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 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公司的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司需 持续经营,就要持续保障市值管理工作的开展,市值管理是 董事会的核心工作内容之一。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 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 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 司价值得 ...
海德股份(00056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5-12-03 12:3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需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 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 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未经股东会 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 情况, ...
海德股份(00056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03 12:3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保证公司经营层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 营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以及《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 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筹 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 本行业及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 律、法规,熟悉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和运作; (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勇于创 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 ...
海德股份(00056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03 12:32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 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 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 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 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公司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 (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 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及风险管理与 审计委员会就从业资格、审计计划、审计小组人员构成、风 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 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