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TUNGSTEN HIGHT(00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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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届满辞职的公告
2024-12-13 09:02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届满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4-123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杨汝岱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职,为公司科学决策、 规范运作及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杨汝岱先生任职 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杨汝岱先生自 2018 年 12 月 14 日起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 6 年。近日公司收到杨汝岱先 生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于 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杨汝岱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在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 由于杨汝岱先生辞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根据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前,杨汝岱先 生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在董事 会相关专门委 ...
中钨高新_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或者估值报告(注册稿)
2024-12-06 10:04
4-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 明,或者估值报告 | 序号 | 文件名称 | 页码 | | --- | --- | --- | | 4-2-1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报告 | 1 | | | 中钨高新拟发行股份并支付部分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湖南柿 | | | 4-2-1-1 | 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 | 1 | | | 评报字(2024)第 6065 号)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 6377 号) | | | 4-2-1-2 |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中企华矿评 | 119 | | | [2024]第 1006 号)及(中企华矿评报字[2024]第 1030 号) | | | 4-2-2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的评估说明 | 374 | | | 中钨高新拟发行股份并支付部分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湖南柿 | | | 4-2-2-1 | 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说明(中企华 | 374 | | | 评报字(2024)第 6065 号)及(中企华评报字(2 ...
中钨高新_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注册稿)
2024-12-06 10:04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册稿) | 交易类型 | 交易对方 | | ---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湖南沃溪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募集配套资金 |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股票代码:000657 股票简称:中钨高新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 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 将暂停转让其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 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 ...
中钨高新_法律意见书(注册稿)
2024-12-06 10:04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法律意见书 | | | | 释 | 义 | 2 | | --- | --- | --- | | 一、 |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8 | | 二、 | 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 22 | | 三、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38 | | 四、 | 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 | 38 | | 五、 | 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协议 | 39 | | 六、 |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情况 | 40 | | 七、 | 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处理 | 74 | | 八、 | 关于本次交易的披露和报告义务 | 74 | | 九、 | 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75 | | 十、 | 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 80 | | 十一、 | 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的资格 | 84 | | 十二、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方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 | 85 | | 十三、 | 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85 | | 十四、 | 结论性意见 | 96 | | | 附件一:柿竹园公司自有房产 | 98 | | | 附件二:柿 ...
中钨高新_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注册稿)
2024-12-06 10: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注册稿)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本 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 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 险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 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 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 ...
中钨高新: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9月审阅报告
2024-12-03 13:06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9月 审 阅 报 告 众环阅字(2024)0200027 号 目 录 | 审阅报告 | | 起始页码 | | --- | --- | --- | | 财务报表 | | | | 1 | 资产负债表 | | | | 利润表 | 3 | | | 现金流量表 | 4 | | | 股东权益变动表 | 5 | | | 财务报表附注 | 6 | 审 阅 报 告 众坏阅字(2024)0200027 号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柿竹园公司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1-9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的审阅意 中国注册会计师 通合伙) 中审人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锋勤 本报告仅供柿竹园公司重组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 中国·武汉 2024年12月3日 in in = 编制单位: 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一篇 | 2024年9月30日 | | --- | --- ...
中钨高新: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
2024-12-03 13:06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册稿) | 交易类型 | 交易对方 | | ---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湖南沃溪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募集配套资金 |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股票代码:000657 股票简称:中钨高新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 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 将暂停转让其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 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 ...
中钨高新: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注册稿)
2024-12-03 13:06
上市公司声明 股票代码:000657 股票简称:中钨高新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注册稿) | 交易类型 | 交易对方 | | ---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湖南沃溪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募集配套资金 |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 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本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 ...
中钨高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注册稿)
2024-12-03 13:0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注册稿) 独立财务顾问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本 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 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 险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 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 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中钨高新: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修订说明
2024-12-03 13:06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4-122 | | 重组报告书章节 | 《重组报告书》修订情况说明 | | --- | --- | --- | | 第四节 | 交易标的情况 | 更新了标的公司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的权属证书情况 | | 第九节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补充了标的公司 2024 年 1-9 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 | 特此说明。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沃溪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的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 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部分补充、修改和完善,形成了《中 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