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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4:47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 现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毅主持。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利润分配预 案的公告》(公 ...
河钢股份(000709)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6 14:47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HBIS 河钢股份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000709 河钢股份) 二零二四年四月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m 录 | --- | |-------------------------------| | | |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 |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兰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爱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勇本 胜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
河钢股份(00070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4:47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王兰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爱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勇本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 --- | --- | --- |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营业收入(元) | 29,749,544,329.24 | 31,851,309,332.44 | -6.6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
河钢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6 14:47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 第[105006]号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度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 794,541,474.81元,提取盈余公积79,454,147.48元,减去永续债利息199,650,000.00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836,312,249.42元,减去上年度对股东分配 413,484,843.6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7,938,264,733.07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总额10,3 ...
河钢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高栋章
2024-04-26 14:47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积极出席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高栋章,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第五届河北省 会计学会副会长、河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副主任、河 北省财政厅会计咨询专家,历任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财务负 责人、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河北宣工独立董 事,2013 年 1 月退休。 经自查,本人在履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本人 ...
河钢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4:47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7. 审议通过了《河钢集团财务公司 2023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表决结果 为:同意 11 票 , 反 对 0 票 , 弃 权 0 票 。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8. 审议通过了《2024 年生产经营计划》,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 2024 年计划产生铁 2946 万吨,粗钢 2773 万吨,钢材 2640 万吨;钒渣 18 万吨。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 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兰玉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 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
河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2024-04-26 14:47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 的调研,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一致认 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审计工作。2023年4月13日,公司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 会审议。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
河钢股份: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付息公告
2024-04-18 09:56
债券简称:20HBIS01 债券代码:149099.SZ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计息期间:2023 年 4 月 20 日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支付 2023 年 4 月 20 日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1 债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9 日 债券简称:20HBIS01 债券代码:149099.SZ 付息日:2024 年 4 月 22 日 2、债券简称:20HBIS01 3、债券代码:149099.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5 亿元 5、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6、存续期 ...
河钢股份: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2024-04-17 10:19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也可定向发行相关产品。 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及公司 实际情况,在注册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月30日召开的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和2024年2月 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河钢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3-20 09:19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0320 第 0129 号 JT&N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JINCHENG TONGDA & NEAL LAW FIRM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 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0320 第 0129 号 致: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受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股份"或"公司")聘请和北京金诚 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本所律师出席河钢股份二〇二四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