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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30 10:3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占多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七条 薪酬与 ...
河钢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30 10:35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10月)》。根据中国证监会2023年8月1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ESG治理架构建设 的要求,公司拟对《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 | --- | --- | | 1. | 第一百一十五条 | 第一百一十五条 |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 | |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 |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 | | | 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 | 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 | | |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 | 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 | | |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 | 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 | |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 ...
河钢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30 10:3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证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 ...
河钢股份: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30 10:3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稳定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健全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ESG 战略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或方案。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到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董事长 及一名以上的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与 ...
河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30 10:3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公司审 计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加强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过半数 ...
河钢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30 10:3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 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管理层的人员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以及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
河钢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30 10:35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6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 至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6 日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4:30 7. 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1 ...
河钢股份:关于公司ESG治理架构建设方案的公告
2023-10-30 10:3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ESG 治理架构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ESG 治理架构建设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ESG(环境、 社会、公司治理)管理运作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搭建由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以及ESG工作小组三个层级构成的ESG 治理架构,成员及职责如下: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一、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为ESG管理及公开披露的最高责任机构,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1. 审议批准公司 ESG 战略、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 2. 审议批准公司 ESG 治理架构及重要制度; 3. 审议批准公司 ESG 报告; 4. 审议批准涉及公司 ESG 治理重大信息的公开披露; 理层对 ESG 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3. 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 ESG 相关报告。 5. 审议对公 ...
河钢股份:关于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邯郸分公司资产转让协议》进展的公告
2023-09-27 10:41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 《邯郸分公司资产转让协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与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邯钢") 签署了《邯郸分公司资产转让协议》,将邯郸分公司关停资产转让给邯钢,转让 价格38.54亿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披露的《关于与邯郸钢铁有限责任 公司签署<邯郸分公司资产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截止2023年9月27日,公司与邯钢按照《邯郸分公司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 完成了全部转让资产的交割,并收到了转让价款38.54亿元。 2023 年 9 月 28 日 1 ...
河钢股份: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3-09-18 08:5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3年9月18日 独立董事:张玉柱 苍大强 高栋章 马莉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 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 质和能力,未发现被提名人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 的情况。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同意聘任薛军安为公司副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