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HUA PHARM(00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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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 - 关于调整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5-01-01 16:00
72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 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4- 1、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 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山东新华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 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山东新华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山东新华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的批复》(华 ...
新华制药(000756) - 关于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1-01 16:00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 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4-71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90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36.89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1.08%,行权价格为 7.335 元/份;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 市条件;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5、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 会、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新华制药(000756) - 关于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1-01 16:00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 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4-73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5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9.50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9%,行权价格为 37.055 元/份;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 条件;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2、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华制药")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 ...
新华制药(000756) - 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
2025-01-01 16:00
| 序号 | 激励对象 | 职务 | 获授的权益 | 预留授予第 一个行权期 | 剩余未行 | 本次可行权数 量占授予的股 | 本次可行权 数量占目前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数量(万份) | 可行权数量 | 权期权总 量(万份) | 票期权总量比 | 股本总额的 | | | | | | (万份) | | 例(%) | 比例(%) | | | 其他人员(35人) | | 175 | 59.50 | 115.50 | 34.00 | 0.09 | | | 合计(共35人) | | 175 | 59.50 | 115.50 | 34.00 | 0.09 |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 --- | --- | | 1 | 刘健 | 中层管理人员 | | 2 | 李云鹏 | 中层管理人员 | | 3 | 林龙龙 | 中层管理人员 | | 4 | 万磊 | 中层管理人员 | | 5 | 蔡永进 | 中层管理人员 | | 6 | 崔崇文 | 中层管理人员 | | 7 ...
新华制药(000756) - 关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行权及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01 16:00
关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行权及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 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编:100025 34/F, Tower 3, China Central Place, 77 Jianguo Road, Beijing 100025, China T: (86-10) 5809 1000 F: (86-10) 5809 1100 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该等数据、报告 及其结论等内容,本所及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4、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贵公司 本次行权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并保证本 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行权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 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行权所必备的法律文件,并 愿意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根据《证券 ...
新华制药(000756) - 关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行权、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01 16:00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编:100025 34/F, Tower 3, China Central Place, 77 Jianguo Road, Beijing 100025, China T: (86-10) 5809 1000 F: (86-10) 5809 1100 关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行权、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受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次行权(以下称本次行权)、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 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系本所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 实和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基于本所对有关 ...
新华制药: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2024-12-09 11:57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4-67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是双方建立合作关系达成的初步意向, 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涉及本次并购的具体事宜包括交易金额、交易方案等, 将由相关各方根据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协商谈判。本次收购事项 尚存在不确定性。在后续推进过程中,可能面临相关方基于尽职调查和商谈过程 中的实际情况,而使收购方案变更或推进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 三、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2、本次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 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收购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暂无法预计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的影响。 一、协议签署情况 为满足本公司延链补链、完善产业结构的需要,推动实现大健康板块高质量 发展,山东新华制药 ...
新华制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06 09:56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4-66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1号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6日下午2时 | | H 股股东人数 | 1 | | --- | --- | --- | | | 所代表股份总数(股) | 222,141,892 | | | 其中:A 股股东 ...
新华制药: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06 09:56
本所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贵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以下称《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 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影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 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贵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贵公司已保 证和承诺,贵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 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 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 基于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在本法律意见 书中,本所仅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 ...
新华制药:关于全资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2024-12-03 08:48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4-65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东淄博新达 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达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阿奇霉素干混 悬剂(以下简称"本品")《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 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剂型:干混悬剂 规格:0.1g(按C38H72N2O12计) 药品分类:处方药 申请人: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一致性评价申请 药品名称:阿奇霉素干混悬剂 受理号:CYHB2450159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4126 通知书编号:2024B05658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 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 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 的公告》(2017 年第 100 号)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