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gBao Co.,LTD.(0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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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2024-08-13 12:27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11-86644324 传真:0511-86644324 电子邮箱:ir@hengbao.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 裁、董事会秘书陈妹妹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妹妹女士因工作安排及职务 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 总裁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妹 妹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妹妹女士持 有公司45,000股股份。 陈妹妹女士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陈妹妹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 职守。公 ...
恒宝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2024-07-24 10:48
变更前 变更后 经 营 范 围 电子标签、读写机具、终端产品的研 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电子标签的 行业解决方案、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 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计算机系统 集成服务;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移 动智能设备、物联网产品的开发、销 售、安装、维修;上述相关产业的信 息咨询服务;磁卡、IC卡、文化用品、 信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电子标签、读写机具、终端产品的研 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电子标签的 行业解决方案、软件开发及系统集 成;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计算机 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电子设备、 移动智能设备、物联网产品的开发、 销售、安装、维修;上述相关产业的 信息咨询服务;磁卡、IC卡、文化用 品、信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一、本次恒宝智能工商变更登记的主要事项 | 推广;电子产品销售;先进电力电子 |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 | --- | --- | ...
恒宝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7-22 09:17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703,880,1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1.30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1,504,420.0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 年度。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 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 ...
恒宝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30 12:0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 师事 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 ...
恒宝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30 12:07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时间: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9:15 至2024年5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 ...
恒宝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024-05-24 12:31
王佩先生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 情况,存在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况: | 任职期间 | | | 单位名称 | 职务 | | --- | --- | --- | --- | --- | | 2019 年 08 月 | 23 日-2021 年 | 8 月 31 日 | 镇江润宁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董事 | | 2019 年 06 月 | 06 日-2020 年 | 9 月 18 日 | 江苏贝特曼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监事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王 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换 届之日止。简历如下: 王佩先生:中国国籍,1988年9月出生,硕士学历。2010年12月至 今在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职务,现为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 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5.4条不得担任 ...
恒宝股份: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20 10:26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钱京先生,董事、副总裁、 财务总监徐霄凌女士,独立董事丁虹女士,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陈妹妹女 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 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 月23日(星期四)15:00-17:00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 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 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 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 ...
恒宝股份(002104)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11:5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237,090,193.44 | 304,497,043.63 | -22.1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 26,229,831.64 | 34,273,369.80 | -23.47% | ...
恒宝股份(002104)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9 11:5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 04 ⽉ 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钱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霄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刘春莲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如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 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 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 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 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703,880,154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 以公积金转增 ...
恒宝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5 11:56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 师事 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致: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