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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尔特: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04073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7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97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
司尔特: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 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 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 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2023年度,公司原职工代表监事李卫华先生因达退休年龄(特殊工种)、 原监事会主席宋双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了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和监事会主 席职务;公司监事会选举俞海峰先生为公司新一任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刘玉石先生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继续履行公司监事会职责。 2、本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年内召开的各次会议监事均能按时参加, 各次会议与会监事均能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作出了 有效决议。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议案情况 | | --- | --- | --- | | 2023 ...
司尔特: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与程序,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司尔 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 事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 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 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四)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 的活动; (五)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 ...
司尔特: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玉光)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我作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工作中,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玉光,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工业企 业财务会计(含审计)专业,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国营豫新机械厂 审计处审计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分所合伙人,北京开成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
司尔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本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
司尔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4-7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 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情 况的开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四)投资期限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 ...
司尔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4 14:33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 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 270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 11 ...
司尔特:监事会对《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大华内字[2024]0011000134 号)。公司董事会就 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地 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 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 求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将持续关注并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相关工作的 开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 ...
司尔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安徽省司尔特肥 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 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的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 ...
司尔特: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 政策,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以下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是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 发展目标、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以及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 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 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可预期的回报规划和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实行积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