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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欣药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11:44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内幕信息公开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会议记录、 决议等资料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阅读、复制,也不得交由他人代为 携带、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措施,保证储存的有关内幕信息资 料不被调阅、拷贝。公司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 等必要方式,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应负有的保密义务和违反保密规定的 责任。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罗欣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罗欣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
罗欣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7 11:44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由 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 ...
罗欣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7 11:44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 露。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 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 的建议。 第四章 决策程序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
罗欣药业:公司章程(2023年11月)
2023-11-27 11:44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第一章 | 总 | 则 2 | | | --- | --- | --- | --- | | 第二章 |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 第三章 | 公司股份 | 4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 | | 第一节 | | 股东 | 9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4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 16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6 | | | 第一节 | 董 | 事 | 26 | | 第二节 | 董 事 | 会 | 30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34 | | 第七章 | 监 事 会 | 36 | | | 第一节 | 监 事 | | 36 | | 第二节 | 监 事 | 会 | 37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8 | | 第一节 | | 财务会计制度 | 38 | | 第二节 | ...
罗欣药业:证券投资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11:44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述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 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交易。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 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以下情形不属于本制度规定的范围: 1 第一条 为规范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证券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 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 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 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 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 ...
罗欣药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11:44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员担任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联络人,并报备公司证券管理部门。公司 1 第一条 为规范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 影响社会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 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 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信息内部报告 ...
罗欣药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11:44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应丰富公司网站的内容,可将新闻发布、公司概况、经营产品 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专题文章、 行政人员演说、股票行情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公司应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并将历史信息与当前信息以显著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不得以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的交流代替正式信息披露。公司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慎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应当 1 第一条 为完善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 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 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罗欣药业: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7 11:44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及任免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提高公司运作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三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 事会决议。 第三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管理活动,形成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 第四条 总经理执行公司的有关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向监事会通 报执行情况。 3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七)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 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 实履行总经理应 ...
罗欣药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11:44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的转让管理 1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对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 券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 ...
罗欣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7 11:44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罗欣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