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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少明)
2023-12-29 08:44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黄少明作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 ...
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9 08:44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1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 | | 行使下列职权: | 法行使下列职权: | | |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 |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 | |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
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9 08:44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3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三)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 ...
海象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9 08:4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公司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 ...
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2-29 08:4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2024年1月17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周林先生、鲁国强先生、王雅琴女士、 王淑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少明先生、褚国 弟先生、孔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 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黄少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0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 ...
海象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9 08:4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独立董事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担任召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
海象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少明)
2023-12-29 08:42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少明为浙 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 ...
海象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9 08:42
第七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 ...
海象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08:4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权范 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 等进行监督,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在独立董事中至少应包括 一名财务或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由董事会决 ...
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29 08:42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 | --- | |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 理制度的议案》。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及制 定。本次修订及制定的主要制度如下: 2023 年 12 月 30 日 | 序号 | 制度 | | | --- | --- | --- | | 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 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 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 4 | 《董事会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