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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09 11:1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5-035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正式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以电子邮 件或电话形式送达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 的董事 7 名,其中朱晓龙先生、岳修峰先生、许良虎先生及万洪亮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其余董事均现场出席,公司所有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谭伟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 ...
东方电热(300217)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5-09 11:0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 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 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二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第六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等于其 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 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 有的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 决权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代理人应遵照 委托人授权书指示)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 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 ...
东方电热(30021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5-09 11:0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股东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 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 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 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公司召开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交所的交易日召开。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 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有关事项 ...
东方电热(30021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5-09 11:0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及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公司通 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 于本制度。 按照投资目的分类,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包括股票投 资和债券投资,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 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类型和审批 第五条 ...
东方电热(300217) - 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管理制度
2025-05-09 11:0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视同关联人的法人或者自 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本制度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 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 ...
东方电热(30021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5-09 11:0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进一步加强公司的 财务审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 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 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 ...
东方电热(300217) - 公司章程
2025-05-09 11:0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五月 | 第一章 总 则 1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 第三章 股份 3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5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8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5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5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8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32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5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37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8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 ...
东方电热(30021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09 11:0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司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
东方电热(300217) - 董事会工作细则
2025-05-09 11:0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 东会决议执行机构;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 事。 第四条 董事任职资格与条件: (二)熟悉国家经济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专业知 识、组织、管理能力、工作经验等; (三)《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 ...
东方电热(30021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5-09 11:0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上市公司擅 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