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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德权)
2024-04-22 08:32
一、 基本情况: 本人蒋德权,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生,博士学历。副教 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武汉大学讲师、副教授,香港 理工大学博士后,2018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并兼 任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知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安 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和上海兰宝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独立董事。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 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 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2023 年 度任职期间,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 ...
飞力达: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2 08:32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 ...
飞力达: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2 08:32
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3 年度 中国 . 江苏 .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苏公 W[2024]E1166 号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飞力达)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19日出具了苏公W[2024]A535号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中国银 ...
飞力达: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2 08:3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苏公 W[2024] A53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 流量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现将公司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502,442.65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25.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2,180.44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79.74%。公司营收下降主要是海运和空运产品受国际市场运价 价格下调影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是受美元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收益减少以及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2023 年上半年,公司第二季度营业收入较第一季度恢复增长,环比增长 11.21%。归母净利润及扣非 归母净利润第二季度扭亏为盈,环比增长显著。2023 年下半年,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第三季度较第二季 度环比增长 6.01%,第四季度较第三季度环比增长 18.45%。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归母净利润第四季度环比下降, 主要系公司基于谨慎性考量 ...
飞力达:关于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目签订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的公告
2024-04-22 08:32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目签订施工总承包 工程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 中心项目签订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的议案》,公司拟与昆山市玉峰建设有限公司 签订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 心项目签订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的议案》,该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 目签订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的议案》,该议案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 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
飞力达: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2 08:32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4-031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飞力达物流(深圳) 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 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重庆联智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飞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力达物流(深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拓展公司业务,满足资金需求,结合飞力达物流(深圳) 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飞力达物流(深圳)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申请授信额度为1,500万元和2,000万元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一年。同时,公司授 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担保授信融资额度内办理相关 ...
飞力达: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次股票归属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22 08:32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次股票归属安排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次股票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具体情况如下: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 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飞力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08:32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14:0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4月9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 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吴有毅先生,唐烨先生,钱康珉先生;独立董事赵先德 先生、蒋德权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勤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 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 ...
飞力达: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08:3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赵先德、蒋德权、陈江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 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1 ...
飞力达:江苏飞力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2 08:3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1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 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 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选聘。未经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