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ijin(30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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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
2024-05-21 11:05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5764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6245574000 名 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 文 号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 当事人:郭某凯,男,197X年X月出生,时任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汇金股份或公司)总经理,住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汇 金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 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当事人郭某凯、魏某生、杨某宪 的申请,我局于2024年4月19日举行听证会,听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意 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汇金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算错误 2016年,汇金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张家口棋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 下简称棋鑫基金)。2019年,汇金股份将该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1年末,汇金股份在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过程中,未考虑棋鑫 基金《合伙协议》关于"合伙人收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号
2024-05-21 11:05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5763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6245439000 名 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号 文 号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号 当事人: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股份或公司),住所:河北 省石家庄市高新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汇金股 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 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本案其他当事人郭某凯、魏某 生、杨某宪的申请,我局于2024年4月19日举行听证会,听取本案其他当事人的陈述和 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汇金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汇金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2022年4月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1,524.52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算错误 2016年,汇金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张家口棋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以下简称棋鑫基金)。2019年,汇金股份将该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号
2024-05-21 11:05
汇金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 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杨某 宪作为汇金股份时任董事长,是对汇金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某 宪组织汇金股份主动向我局供述上述违法行为,并组织汇金股份主动进行会计差错更 正(已另行处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 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当事人杨某宪及其代理人提出如下陈述申辩意见:一是当事人不熟悉信息披露的 法律法规,不存在违法的主观故意,未及时披露案涉事项系受时任董秘误导;二是当 事人并非案涉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三是对当事人的处罚明显偏重。综上,当事 人请求不予处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5768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6245907000 名 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号 文 号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3号
2024-05-21 11:05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3号 当事人:魏某生,男,197X年X月出生,时任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汇金股份或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住址:天津市河西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汇金股 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 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当事人郭某凯、魏某生、杨某宪 的申请,我局于2024年4月19日举行听证会,听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意 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汇金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算错误 2016年,汇金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张家口棋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以下简称棋鑫基金)。2019年,汇金股份将该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1年末,汇金股份在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过程中,未 考虑棋鑫基金《合伙协议》关于"合伙人收回全部出资本金后,投资净收回的可分配资 金按照8:2的比例进行分配"的约定,导致2021年度多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82.66万元。 2023年4月27日,汇金股份主动披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5号
2024-05-21 11:0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汇金股 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 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本案其他当事人郭某凯、魏某 生、杨某宪的申请,我局于2024年4月19日举行听证会,听取本案其他当事人的陈述和 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汇金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5770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6246009000 名 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5号 文 号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5号 当事人:刘某超,女,198X年X月出生,时任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汇金股份或公司)董事会秘书,住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 2022年8月17日,汇金股份收到邯郸市永年区监察委员会对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 郭某凯实施留置的《留置通知书》。2023年6月,汇金股份主动向我局供述郭某凯被留 置情况,并于6月15日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51号)中披露该事项。 上述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2号
2024-05-21 11:05
2016年,汇金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张家口棋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以下简称棋鑫基金)。2019年,汇金股份将该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1年末,汇金股份在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过程中,未 考虑棋鑫基金《合伙协议》关于"合伙人收回全部出资本金后,投资净收回的可分配资 金按照8:2的比例进行分配"的约定,导致2021年度多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82.66万元。 2023年4月27日,汇金股份主动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8号),对前述会计差错予以更正,追溯调整2021年度财务报表,影响 2021年度利润总额682.66万元,占更正前利润总额的10.04%。 二、未按已披露的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5766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6245697000 名 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2号 文 号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2号 当事人:孙某恒,男,197X年X月出生,时任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汇金股份或公司)财务总监,住址:河北省 ...
ST汇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20 12:37
河北紫微星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河北紫微星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5 月 1 河北紫微星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关于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紫微星律师事务所接受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汇金股份")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 则》")和《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 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 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已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 ...
ST汇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0 12:37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韩春丽女士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开始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 209 号河北汇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 号楼 3 层大会议室。 (六)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名,代表股份166,003,2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83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计 8 人,代表股份 12,12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18%。具体情况如 下: 1、现场表决情况: 参加现场表 ...
ST汇金: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5-15 12:24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ST 汇金 公告编号:2024-053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2)。公司 2024 年 3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 年 5 月 10 日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 号)。根据 2024 年 4 月 30 日生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新旧规则适 1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 5 月 14 日、5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 ...
汇金股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2024-05-12 07:34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5 月 14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2024 年 3 月 14 日,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2024〕10 号)。根据 2024 年 4 月 30 日生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新旧规则适用的衔 接安排第六条,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13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 2024 年 5 月 14 日开市 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14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汇 金股份"变更为"ST 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