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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1月)
2024-01-30 12:34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启 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第五条规 定的相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
启迪设计: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1-30 12:34
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24-006 1、公司名称:深圳嘉力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15180W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审批程序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嘉力达节能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力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为 全资子公司苏州玖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为控 股子公司苏州中启盛银装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启盛银")提供担保, 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
启迪设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月)
2024-01-30 12:34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 项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必须经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 法律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 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 ...
启迪设计: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1-30 12:34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 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
启迪设计: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4年1月)
2024-01-30 12:34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 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 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 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 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 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同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 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审计委员会形成的上述文件均应在年报中 予以披露。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 报告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 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 ...
启迪设计: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月)
2024-01-30 12:34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防范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的风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的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 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 ...
启迪设计: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1-30 12:34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启迪设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较为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 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生产经营业 务,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及税务知识;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
启迪设计: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1-30 12:34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启迪 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其下设工作组成员,应 当受本工作制度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四至第六 ...
启迪设计: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月)
2024-01-30 12:34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 为,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八条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 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九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不得提供担保,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 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应当明确与担保事项相关的印章使用审批 ...
启迪设计: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1月)
2024-01-30 12:3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