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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沈长生(已离任)
2024-04-22 12:41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董事会 4 次,实 际出席董事会 4 次,均以通讯方式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 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在 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原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 董事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3 日。现就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
志特新材: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2 12:41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应收款 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 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对可能存 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 计提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损失,共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 ...
志特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2 12:41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 北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江门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志特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志特铝模板技术 第 1 页, 共 10 页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志 特新材")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
志特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12:41
| 证券代码:300986 |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7 | | --- | --- | | 转债代码:123186 |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 会议由董事长高渭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
志特新材:2023年内控鉴证报告
2024-04-22 12:41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目录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1-2 | | 二、 | 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1-10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223 号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志特新材是否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获取 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 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 ...
志特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少芳
2024-04-22 12:41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 事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少芳,女,198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2007 年 7 月至今,历任木材节约发展中心标准规范处科员,行业 管理办公室副处长,事业处副处长、处长;2009 年 10 月至今,历任中国基建物 资租赁承包协会工程师,副秘书长,现任执行秘书长。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 ...
志特新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志特新材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2:4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志特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慎地核查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 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 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
志特新材: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2 12:41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事务所在 2023 年 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 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 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 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 ...
志特新材: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2 12:41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221 号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特新材 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219 号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志特新材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志特新材公司管理层 ...
志特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2 12:41
| 证券代码:300986 |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26 | | --- | --- | --- | | 转债代码:123186 |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 |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 有关规定,现将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志 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54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总额共计人民币 61,403.30 万元,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