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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Baolijia Chemical (30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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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立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5 11:35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3-103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5 日 09:15 至 09:25,0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5 日 09:15 至 11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百秀路 399 号中企联合大厦 23 层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 ...
保立佳: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3-11-15 11:32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3-106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2023 年 11 月 15 日,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杨惠静女士为 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 司董事会决定决定聘任王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职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上述新聘任的高管在生产、产品、研发、营销及企业管理方面有着丰富的工 作经验。此次总经理、副总经理聘任后,公司基本完成了新管理团队的组建,新 管理团队强大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 ...
保立佳_申请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更新)
2023-11-14 07:32
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1-1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13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的要求,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并书面回复 如下,请予审核。 | 问题 | 1 | 4 | | --- | --- | --- | | 问题 | 2 | 22 | | 问题 | 3 | 69 | | 其他问题 | | 110 |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本回复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 ...
保立佳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更新)
2023-11-14 07:32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P 地址 (location):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0H0 B 座 20 层 Tower B, Lize SOHO, 20 Lize Road, Fengtai District, Beijing PR China 传真(fax):010-51423816 电话(te1):010-51423818 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中兴华报字(2023)第 03009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年 7月 7日出具的《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13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 涉及本所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有关问题向贵所 ...
保立佳_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申报稿)
2023-11-14 07:21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6-1-1 2018-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 |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 | --- | --- | | 报告标题: | 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报表审计 | | | 报告 | | 报告文号: | 中兴华审字(2021)第030049号 | | 客户名称: |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时间: | 2021-03-10 | |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江山 | (CPA: 370200010015) | | | 李万里 (CPA: 110001673920) | | 事务所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 --- | --- | | | 伙) | | 事务所电话: | 01 ...
保立佳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3-11-14 07: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或"本 保荐机构")接受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立佳"、"公司" 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保立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贾超、陈金科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 人,为本次可转债上市出具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2 号—— 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
保立佳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11-14 07:14
股票简称:保立佳 股票代码:301037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Baolijia Chemical Co., Ltd. (上海市奉贤区泰日镇大叶公路 6828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1-1-1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 ...
保立佳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3-11-14 07: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立佳"、"发行人"、"公司" 或"上市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4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并已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 "保荐机构")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 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 ...
保立佳: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等相关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
2023-11-09 11:28
公司在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审核问询问题,并提 交了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2023 年 9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3-102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等相关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 新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等相关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已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经事后复核发现相关内容 表述有误,现对原公告内容以及相关申请文件名称进行更正,由此给投资者带来 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 更正后的公告内容如下: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
保立佳: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更新)(更正后)
2023-11-09 11:26
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1-1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13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的要求,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并书面回复 如下,请予审核。 本回复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对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1-2 | 问题 | 1 4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