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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3-10-09 12:26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申请 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铜陵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限公司铜陵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徽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五松山支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均为信用方式,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有效期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可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 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和签署相关文件。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
洁雅股份: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09 12:26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第一条 为规范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四)具有完成审计 ...
洁雅股份: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09 12:26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及 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以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委托,负责 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 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
洁雅股份: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09 12:26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 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
洁雅股份: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09 12:26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 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
洁雅股份: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2023-10-09 12:26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促进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远发展,充 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及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宽公司行业领域及提升综合竞 争力,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与厦门 琢石明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琢石明玉")、铜陵高新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科技")、自然人彭松共同投资设立铜陵市雅石共赏 美妆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雅石共赏"或"合伙企业", 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核定的为准)。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 资额为 10,2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额 8,000 万元人民币、琢石明玉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 100 万元人民币、高 新科技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 2,000 万元人民币、彭松作为有限合伙人 ...
洁雅股份: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09 12:26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内部管理,确保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内部经济运行过程实行有效监督,提高组织运行效率,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 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 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职责权限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 ...
洁雅股份: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09 12:26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风险, 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保证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公司对外投 资分为以下三类: (一)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 投资、以上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风险性投资。 但下列情形不属于风险性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参与上市公 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 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投出的不能随时变现或者不准备随时变现的股权 投资; (三)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 构,各自 ...
洁雅股份: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09 12:26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债 权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及本 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
洁雅股份: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09 12:26
第一章 总 则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公 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