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XiNan(301170)
icon
Search documents
锡南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0:4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市锦天城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 南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声明如下: 1、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
锡南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12-21 08:3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无锡锡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南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锡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
锡南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3-12-21 08:38
证券代码:301170 证券简称:锡南科技 公告编码:2023-027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290,54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 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 数量 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釆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 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
锡南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2 07:44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170 证券简称:锡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下午15:00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 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 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 ...
锡南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07:44
证券代码:301170 证券简称:锡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5 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 5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 忠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 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整体吸收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本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服务团队,经综合考虑审计工作 连续性等多方因素,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
锡南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2 07:44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监事会工作效率,切实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发挥监事会 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 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是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 ...
锡南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12 07:44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 的议事行为和程序,保证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司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 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召开股东大会,以确保股 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和 ...
锡南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2 07:44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 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在第 一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的职权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1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
锡南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12 07:44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董 事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了解公司经营 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 董事应当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 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 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本款所指会计专业人士是指: 1 (一 ...
锡南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2-12 07:42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 证券代码:301170 证券简称:锡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 并,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征得其理 解和同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3 年 12 月 5 日,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