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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博高新(301321)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2 14:34
审计报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200Z203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 页码 | |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 - | 6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 | 3 | 合并利润表 | 2 |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3 |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4 |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5 |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 |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8 |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9 - | 119 | 审 计 报 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 ...
翰博高新(301321) - 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2 14:34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一、证券与外汇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为了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 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用于以上外汇衍生产 品业务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前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有效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 二、2024 年度开展证券与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情况 2024 年,公司及子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 2024 年,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期末无余额。具体 情况如下: | 业务 ...
翰博高新(301321)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容诚专字[2025]200Z0409号)
2025-04-22 14:3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00Z0409 号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6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5]200Z0409 号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博高新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翰 ...
翰博高新(301321)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晓光)
2025-04-22 14:05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晓光) 报告期内,2024 年 7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人顾晓光作为翰博 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 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 本人顾晓光,197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上海福伊特西门子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人 力资源主管、上海博泽电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上海劳达律师事务所 顾问,现任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 ...
翰博高新(3013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2 14:05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 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 ...
翰博高新(301321)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太平)
2025-04-22 14:05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太平) 本人卢太平作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 本人卢太平,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曾任安徽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会计学 院院长、校财务处处长以及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经自查, ...
翰博高新(30132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4-22 14:05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专门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过半数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战略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召集人。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 ...
翰博高新(301321)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2 14:05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 | 1 | | --- | --- | | | . | | 1 | . | | 第一章 | 总 | | 则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 | | 份 3 | | 第一节 |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6 | | 第二节 |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四节 | |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第五节 |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六节 | |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第七节 |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 | 董事和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4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8 |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翰博高新(3013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4-22 14:05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反映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付出的劳动,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约束激励机制,保持核 心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翰博高新材 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薪酬是指税前报酬总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 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