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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推出优质农产品基地计划 今年将深入超百个特色农产品产业带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06-06 11:47
不仅如此,埃文凯尔对科技赋能下的农业产业升级大为震撼,点赞中国电商平台。据悉,为了推动优质农产品上行,京东 超市通过源头直采、大规模采购以及在产地建仓库等举措,让产地农产品最快24小时送上消费者餐桌。 事实上,中国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优质农产品的快速流转,与供应链的持续优化关系密切。曾经受制于物流、品控、高 价格等因素,消费者想通过网购买到新鲜、低价的高品质生鲜难上加难,这不仅让很多优质农产品销量难以突破,也阻碍了农 民增收及地方农产品产业带的发展。 本报记者李春莲 见习记者梁傲男 火爆的"中国游"成为世界认识和了解中国的新窗口。 6月5日,获得国礼瓷的美国友人埃文凯尔结束中国农业游后,其现身"国际友人中国农业游暨京东超市百亿农补媒体沟通 会",盛赞中国农业育种技术和农业工业化水平。 据悉,埃文凯尔此次受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旗下京东超市邀请进行中国农业游,在专业采销带领 下,他不仅了解了领先世界的中国农产品产业带、高速发展的现代农业,更是看到了乡村振兴新面貌。 京东供图 中国农业游第一站,埃文凯尔拜访了"西瓜奶奶"吴明珠院士,前往江苏宿迁西瓜产地,揭秘中国西瓜登顶全球之冠的奥 秘;在湖北洪 ...
两大汽车央企合并再起悬念,独立的长安汽车重掌主动权
Xin Lang Cai Jing· 2025-06-06 11:35
智通财经记者 | 周姝祺 一则突发公告让长安汽车和东风汽车推进了116天的合并重组事宜再度留有悬念。 6月5日,长安汽车发布公告称,母公司兵器装备集团将实施分立,其汽车业务分立为一家独立的中央企业,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在分立完成 后,长安汽车的间接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汽车业务分立的中央企业,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同一时间,兵装集团旗下汽车业务上市公司东安动力、湖南天雁等均发布相同公告。这意味着,原兵装集团汽车业务公司将组合成为与东风汽车集团、一汽 集团同级的第三家一级央企。长安汽车受新汽车央企的控制,仍为二级央企。 由于兵装集团分立牵扯到此前与东风汽车集团重组事宜,同日东风汽车集团发布公告明确表示,"暂不涉及相关资产和业务重组"。两家汽车央企的合并工作 就此按下了暂停键。 在今年4月长安汽车年度业绩说明会上,长安汽车董事长朱华荣首次公开确认,长安汽车与东风集团的战略重组方案已"基本完成"。而一个月后,他没有在 股东大会上给出明确进展,仅表示重组对于长安汽车未来国际化、全球化、市场化等发展更加有利,不会影响长安汽车既定的方针、战略发展和品牌布局。 东风集团和长安汽车均处于新能源汽车转型的关键时期,仍有尚 ...
龙佰集团: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6 11:35
Summary of Key Points Core Viewpoint - Longbai Group plans to repurchase its A-shares to implement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 and equity incentives, reflecting confidence in its future development and commitment to shareholder interests [3][9]. Group 1: Repurchase Plan Details - The repurchase will involve A-shares with a maximum price of RMB 24.82 per share [5][6]. - The total funds allocated for the repurchase will be no less than RMB 500 million and no more than RMB 1 billion [6]. - The estimated number of shares to be repurchased ranges from 20,145,044 to 40,290,088 shares, accounting for approximately 0.84% to 1.69% of the company's total share capital [6][8]. Group 2: Funding and Implementation - The funding sources for the repurchase will include the company's own funds and a special loan from CITIC Bank, which has committed to providing up to RMB 900 million [6][9]. - The implementation period for the repurchase is set for 12 months from the board's approval date [6][11]. Group 3: Governance and Compliance - The repurchase plan was approved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does not require shareholder meeting approval [11]. - The company assures that the repurchase will not adversely affect its debt servicing ability or ongoing operations [9][11]. Group 4: Shareholder Actions - There are currently no plans for share buybacks or sales by directors, supervisors, senior management, or major shareholders during the repurchase period [2][10]. - The company will disclose any significant changes regarding share buybacks or shareholder actions in a timely manner [2][10].
纳思达: 关于回购股份(第三期)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6 11:35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48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 为不超过人民币40.4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 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3-10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及 《回购报告书》(公告 ...
江西铜业: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6 11:35
| 增持主体名称 | | | 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 | | | | | √是 | ?否 | | | | | | 增持主体身份 | | |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 | | | | ?是 | ?否 | | 直接持股 | | | 5%以上股东 | | | ?是 | ?否 | | | |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 | | | ?是 | ?否 | | A | | 股:1,205,479,110 | | 股 | | | | | | | | | 增持前持股数量 | | | | | | | | | | | | | H | | 股:308,457,000 | | 股 | | | | | | | | | 增持前持股比例 | | | | | | | | | | | | | (占总股本) | | | | | | | | | | | |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 | | ...
大连电瓷: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6 11:35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长应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5-004),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长应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总股本 5.2698%),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杭州锐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5,080,000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19.5679%,占公司总股本 19.3772%)。应坚先生计划 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5,780,000 股(占公司剔除回 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1.3294%,占公司总股本 1.3164%)。具体内容 详 ...
华新精科上交所IPO通过上市委会议 与比亚迪、宝马集团等建立了合作关系
智通财经网· 2025-06-06 11:33
智通财经APP获悉,6月6日,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新精科)通过上交所主板上市委 会议。此次IPO的保荐人为华泰联合证券,拟募资7.12亿元。 财务方面,于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华新精科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人民币11.92亿元、 11.89亿元、14.21亿元;同期,公司净利润分别约为人民币1.14亿元、1.56亿元、1.5亿元。 其中,精密冲压铁芯是公司的主要产品,可分为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铁芯、微特电机铁芯、电气设备铁 芯、点火线圈铁芯等多种类型,主要供应给国内外众多大型汽车零部件厂商、电机制造厂商、电气设备 制造厂商、汽车整车厂等各类企业;同时,公司还会向客户提供生产铁芯产品所需的精密冲压模具。 | 项目 | 2024 年末 /2024 年度 | 2023 年末 /2023 年度 | 2022 年末/ 2022 年度 | | --- | --- | --- | --- | | 资产总额(万元) | 183, 727. 44 | 149,097.84 | 132,991.4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 104, 032. 97 | 88.393.01 | ...
更有担当、更有专业、更有勇气,上海银行推出22条举措,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对于浙江企业来说,在当下的经济环境中,企业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变革需求和不确定性。上海市浙江商会轮值会长、晶科能 源董事长李仙德在发言中表示,"当然全球经济面临的挑战主要由美国引起,贸易关税壁垒使得企业的国际贸易存在着一些不确 定性,目前各国蠢蠢欲动,试图将制造业本土化,浙江企业也会参与到重塑全球化体系的进程中"。 在此背景下,银行需要与民营企业一起共渡难关。顾建忠在活动中表示,"银行要有正确的金融价值观,赚辛苦钱、实在钱、专 业钱。尤其是民营企业的贷款授信,对专业能力要求极高,需要设计出更加贴合客户需求的方案。因此,金融服务民营企业需 要更有担当、更有专业、更有勇气。" 具体来说,顾建忠指出,上海银行将做好"三个更加"。第一,更加注重顶层设计,勇于、善于拥抱民营企业,为支持民营企业 发展做好体系性规划和布局,畅通机制,精准服务民企需求,增强民企的金融获得感、满意度。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吴霜 上海报道 新领导班子上任之后,上海银行迅速有了新动作。6月5日,上海银行与上海市浙江商会战略签约,并发布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 发展二十二条举措。 在本次活动上,上海银行表示,将在原有合作基础上,进一步为上海市浙江商会成员企 ...
青云科技: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快讯· 2025-06-06 11:31
青云科技发布异动公告,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市场环 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不存在涉及公司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中曼石油: 中曼石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6 11:31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曼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曼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 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 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 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