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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首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23-11-17 10:32
目 录 | 一、关于经营情况 ………………………………………………………………第 1一22 页 | | --- | | 二、关于存货及应收账款… | | 三、关于财务性投资 ………………………………………………………第 34—50 页 | 7-2-1 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1357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289 号,以 下简称审核间询函)所提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公 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天健函〔2023〕 672 号)。因华海药业公司补充了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我们为此作了追加核查, 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经营情况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为 60.682.50 万元、 99,459.85 万元、48,064.41 万元、80,438.75 万元, 波动 ...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2023-11-17 10:32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三次修订稿)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1 | 释 | 义 3 | | --- | --- | |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和目的 4 | | |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4 | | |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5 | | | 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6 | | |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 6 | | |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6 | | |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6 | | | (一)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6 | | | (二)本次发行对象数量的适当性 7 | | | (三)本次发行对象标准的适当性 7 | | |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7 | | | (一)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 7 | | | (二)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 8 | | | 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8 | | | (一)本次发行方式合法合规 8 | | | (二)本次发行程序合法合规 10 | | | 六、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11 ...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
2023-11-17 10:32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UAHAI PHARMACEUTICAL Co., Ltd. (浙江省临海市汛桥)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1-1-1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 ...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四次修订稿)的公告
2023-11-17 10:32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 2023-130 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四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中小 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 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就即期回报摊薄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 采取的填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基本假设 以下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 ...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17 10:32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 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公司的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优化公 司资本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仔 细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现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认真核 查,我们认为公司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投资 项目后的发行方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 ...
华海药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3-11-17 10:3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声明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或"浙商 证券")接受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发行人" 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 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 非经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所用简称均与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的含义。 3-2-1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 | | ...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2023-11-17 10:32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 2023-132 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 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17 10:32
| |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 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4 日、 2023 年 8 月 22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浙 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 审(再融资)〔2023〕289 号)、《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06 号)(以下统 一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 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按照相关要求对回复内容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2023 年 7 月 14 日、2023 年 7 月 25 日、2023 年 8 月 26 日、2023 年 9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
华海药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23-11-17 10:32
| | |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第 1—8 页 7-2-1 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1210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06 号,以下简称审核 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海药业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前次审核问询回复、1)2022年 11 月,公司以 1.2 亿元认购上海君实生物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实生物)新发行股份,取得君实生物 0.23%的股 权,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奥泰生物与君实生物于 2019年已经就贝伐珠单抗(含非小 细胞肺癌和结直肠癌》的后续研发、生产、上市及销售开展合作,公司投资君实生物 有助于提高公司在生物创新药领域的布局,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因此 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2)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深圳市星河环 ...
华海药业: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首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四次修订稿)
2023-11-17 10:32
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专有名词与《浙江华海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在本 回复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 问题 |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2 | | --- | --- | | 问题 | 2、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16 | | 问题 | 3、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 20 | | 问题 | 4、关于经营情况 43 | | 问题 | 5、关于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 64 | | 问题 | 6、关于存货及应收账款 83 | | 问题 | 7、关于财务性投资 96 |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本次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