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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3-11-17 10:32
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7-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06 号,以下简 称"核查函")已收悉,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 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核查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现回复如 下,请予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专有名词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在本回复 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回复: 【发行人的说明】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原拟不超过 156,0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 ...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7 10:32
| | |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 2023-127 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 点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 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李宏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 入投资项目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 ...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7 10:32
|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 股票代码:600521 | 公告编号:临 | 2023-127 | 号 | | --- | --- | --- | --- | --- | |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 债券代码:110076 | | |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王虎根 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
2023-11-17 10:32
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 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 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1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1,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部分项目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对符合法律 法规及证监会相关要求的部分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临海国际医药小镇华海制药科技产业园区内建设制剂数字化智能 制造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为 3 年。本项目拟打造全自动、连续生产的数字化智 能制造中心,可规模化生产心血管类、抗抑郁类等口服固体制剂产品,包括缓控 释片剂 ...
华海药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023-11-17 10:3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关于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编号:TCYJS2023H1692 号 致: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 核中心"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289 号"《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首次问询") 的要求,已出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 核中心"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06 号"《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二次问询") 的要求,已出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
华海药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3-11-17 10:3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1、王一鸣:2007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保荐代表 人资格,曾负责或参与五芳斋、杭华股份、建业股份、黄海机械、达刚路机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鑫富药业、赤天化公开增发,巨化股份、杭氧股份、宝信软件非 公开发行,杭氧股份、中国银河、三花智控、华海药业、公元股份、宝信软件可 转债,巨化股份配股等项目。 2、潘洵:2009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保荐代表人 资格和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曾负责或参与五芳斋、嘉益股份、杭华股份、建 业股份、达刚路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杭氧股份、中国银河、三花智控、华海药 业、公元股份、宝信软件可转债,杭氧股份、巨化股份、三川智慧、江特电机非 公开发行,巨化股份配股等项目。 声明 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发行人"或"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保荐机 ...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3-11-17 10:32
| | |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 2023-129 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 ...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17 10:32
《预案》(四次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四次修订稿)所述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 股票代码:600521 | 公告编号:临 | 2023-131 | 号 | | --- | --- | --- | --- | --- | |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 债券代码:110076 | | |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四次修订稿)》(以下简称"《 ...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3-11-16 09:19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 2023-126 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606,200 股,已回 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5.67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 格为 15.55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470,206.8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回购 ...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3-11-13 09:49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代码:600521 |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 公告编号:临 2023-125 | 号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76 |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 |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49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为不高于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经问询,截至审议本次回购方案的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回购提议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暂无 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