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Zhejiang Tieliu Clutch CO.,LTD(603926)
icon
Search documents
铁流股份:铁流股份章程(2024年4月)
2024-04-09 12:31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4 月 1 | 目 录 | | --- |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股份 4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9 | | | 第一节 股东 9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4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7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董事 | 24 | | 第二节 董事会 27 |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 第七章 监事会 | 34 | | 第一节 监事 | 34 | | 第二节 监事会 34 |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6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6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0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 ...
铁流股份: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09 12:31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铁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 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工作组设在公司 ...
铁流股份:铁流股份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9 12:31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以短信、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明燕女士 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三) 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
铁流股份:铁流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公告
2024-04-09 12:31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 议。 | | | --- | --- | |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 | 为:本公司会议室或公司股东大会通知中规 | 本公司住所地或公司股东大会通知中规定的 | | 定的其他地点。…… | 其他地点。…… | |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 |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 | | 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 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 | …… | …… | | 第四十八条 | 第四十六条 | | …… | …… |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 | |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 |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 | | 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的,将说明理由并通知独立董事和股东。 | 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 | 第五十条 | 第四十八条 | | …… | …… ...
铁流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2024-04-09 12:31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 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将相关议案 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 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 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情形。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对象均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 ...
铁流股份:铁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09 12:31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铁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 ...
铁流股份:锦天城关于铁流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09 12:3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铁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铁流股份")的委托,担任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 ...
铁流股份:铁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09 12:31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 1 页 共 11 页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中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与 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且按照相关规定未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企 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切 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相关者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规定,并结合《铁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
铁流股份:铁流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4-09 12:31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 | 企业基本信息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 | | | | 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 | | 注册资本 | 贰亿贰仟玖佰伍拾叁万贰仟伍佰叁拾壹元 | | | | | 成立日期 | 2009 年 11 日 | 月 | 26 | |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兴国路 398 号 | |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 | | | | | | 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数据处理服务;互联 | | | | | | 网数据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 | | | ...
铁流股份: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09 12:31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铁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拟任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条件、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 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