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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6 08:38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8/29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万元~1,000 万元 500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万股 40.6392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 0.10% | | 例 |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20.7827 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0.05 元/股~11.38 元/股 |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4-029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
美迪凯(688079)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8 07:51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079 公司简称:美迪凯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1 / 256 202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 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葛文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朝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星星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健审[2024] 3745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 20 ...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28 07:51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4-019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 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 权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 ...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2024-04-28 07:51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价有限公司 日期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韩洪灵、许罕飚 出具的《独立性情况自查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美迪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韩洪灵、许罕飚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韩洪灵、许罕飚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8 07:51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 1 页 共 6 页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 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 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 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
美迪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8 07:51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1—6 | | | 页 | |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 |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 7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 8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第 | | 9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 10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 11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 12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 13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 14 | 页 | | | |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3745 号 杭州美迪凯光电 ...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8 07:51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1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8 07:51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4-028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 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7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4-04-28 07:51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不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2023 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金额为 4,207,826.9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基于公 司 2023 年度业绩亏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实际情况,综合考量 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和新项目投入的资金需求,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更好地维 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23 年度拟不 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4-018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
2024-04-28 07:51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其他 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