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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泰山: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7 12:20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及治理 (Governance)(以下简称"ESG")管理,确保公司 ESG 管理体 系有效运行,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在 ESG 方面的风 险控制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章 总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 责任》、《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准则规 则以及《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环境、 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 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公司开展 ESG 管理工作,是有效履行公司社会责任 的需要,积极落实公司"奋斗为先、执行为本、唯真求实、守正 创新"的企业精神,有助于公司及时识别把握风 ...
新能泰山: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7 12:20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强化对董事会及经理层的约 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 份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 ...
新能泰山: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2-22 09:17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选举 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张彤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2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章程》第九 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23 年 12 月 21 日,经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准,公司完成 了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公司新取得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 称: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3-06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71842400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彤 注册资本:壹拾贰 ...
新能泰山: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23-12-22 07:44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3-061 - 1 - 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0)、《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山 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2)、《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山东新能泰山 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5)、《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山 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1)、《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 ...
新能泰山: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23-11-22 09:12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况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 的子公司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南京宁华物产有限 公司100%股权与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京华能")等股东持有的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进行资产置换,差额部分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成 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将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6月25日、7月9日、7月23日、8月6日、 8月20日、9月3日、9月17日、10月9日、10月22日、11月5日、11月19 日、12月3日、12月17日、12月28日,2022年1月28日、2月26日、3月 26日、4月26日、5月26日、6月25日、7月25日、8月25日、9月24日、 10月24日、11月24日、12月24日,2023年1月20日、2月20日、3月2 ...
新能泰山: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1 11:11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3-059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 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 10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0 人。其中董事 李晓先生,独立董事刘朝安先生、张骁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并参加表决。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选举张彤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 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彤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批准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
新能泰山: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1 11:1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公司2023 年11 月2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本部、控股子公司及分公 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部分条款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 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 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事项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长报告的制 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1 (二)分公司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 ...
新能泰山:关联交易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1 11:09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经公司2023 年11 月2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 法规及其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 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 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 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 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 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子 ...
新能泰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21 11:09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3-058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 金睿谷5号楼)。 4、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管健先生(代行董事长职务)。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新能泰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1 11:09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3]0159 号 致: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对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 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 ...